返回第三百八十六章 复仇(2)  傲剑凌云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23uswx.la
    第三百八十六章 复仇(2) (第1/3页)

    第三百八十六章 复仇(2)

    来的两个,实力大概三四阶剑尊那样,各持一把宝剑,卷起漫天剑气,空气似乎都有些扭曲,那两个剑尊强者一边愤怒着,一边内心深处,还有着隐隐的兴奋。

    他们不能擅自离开家族,从来没有挑衅者,也就意味着他们这些真正的世间强者,都从来没有机会向他人证明自己的实力!

    所以,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要是不能把握住,好好的过把瘾,下次又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够有这种机会了!

    两名中阶剑尊,比赛一般的各自爆出强大无比的实力,急如流星的冲向凌逍。

    金虎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眼中带着无尽的嘲讽,真是愚蠢又无知的一群人啊!敢来到你们门口挑衅的,有岂是你们这种小角色能够抗衡的?

    地面上的欧阳长海,听见那两声呼喝,眼睛骤然睁开,口中爆出一声带着颤抖的怒吼:“两个小畜生,赶紧给我滚回去!滚的越远越好!”

    欧阳长海的嗓子早就恢复,这一声虽然没有任何内力在里面,但用尽了力气,却也传到了那两个兴奋无比的中阶剑尊的耳中。

    其中一个一脸狐疑,身子骤然停在空中。

    “父亲?”

    另一个点头确定道:“没错,是父亲的声音!”

    金虎这时候一脸同情的看着欧阳长海:“你的两个儿子,真是白痴啊!”

    欧阳长海刚想要再喊出声的时候,却看见凌逍那身体就如同一道青烟消失在原地,丧失了全部实力的欧阳长海甚至没有看清凌逍是怎么消失的!

    下一刻,凌逍出现在那两个中阶剑尊的眼前,两道怒之剑气骤然射出,凌逍原本想直接杀了这两人,但听见欧阳长海的呼喊,他改变了主意。

    目前凌逍的实力,一次最多可以出两道怒之剑气,这两名中阶剑尊几乎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怒之剑气射入体内,顿时传来两声凄厉的惨嚎,从空中跌落!

    凌逍一手一个,将他们两个抓住,拎在欧阳长海的眼前。

    欧阳长海那已经麻木了半年的双眼,忽然爆出强烈的愤怒:“凌逍,祸不及子女!”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凌逍一脸的平静,这种话,一年前他还不会说出口。

    “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欧阳长海听着两个儿子那凄厉的惨嚎声,经历过经脉寸断滋味的他当然知道那是何等的难受,看着儿子受罪,他只能高声怒骂着凌逍,妄图用自己的声音盖过儿子的惨叫声。

    但那两个中阶剑尊,实力差他很多,表现更是不堪!

    “你连做鬼的资格都没有!”

    凌逍的脸上,带着一抹残酷而又冰冷的笑容。

    丫丫,你看见了么?杀死你的人得到了最大的报应!他说,凡是我在乎的人,他都要杀死。我现在就把这句话送还给他,凡是他在乎的,我都要他们生不如死!

    凌逍说着,也不去看那疯狂哀嚎的两名中阶剑尊,和歇斯底里的欧阳长海,手中一道剑气射出,将这巨大无比的古树从根上斩断!

    没等倒下,凌逍便将它单手托了起来!

    如此巨力,就连金虎都看得呼吸为之一滞,呆了一呆。眼眸深处,闪过一抹恐惧,这个人类,他妈的越来越不像是人类了!相比起来,我绝对比他接近人类!

    “带着他们三个,我们走!”

    凌逍吩咐了一句,左手托着这株上百米的巨树,现在应该叫做巨木了。右手持剑,迎面因为这边的动静飞扑出来足有二三十人,竟然全部都有剑尊境界的修为,欧阳家族的强势和底蕴足以让任何人为之心惊。

    欧阳家都如此强大,那么在世俗界要越欧阳家的司空家族,又是何等的强大?这个念头只在凌逍脑中存了一瞬,随即就被接下来的战斗给打破!

    欧阳家族这些等阶不一的剑尊境界强者,果然骨子里都流淌着家族的风格,一上来就用最强大的招式。

    “怒海狂……”

    可惜的是,他们的境界终究要比欧阳长海等人差了太多!

    凌逍一手托着巨木,那百米高的巨木甚至像是一座小山,下面的凌逍看起来是那样的渺小!那些扑过来的欧阳家族剑尊强者们,都感受到一股如同山岳般的巨大压力,那个托着巨木的人类,右手的剑忽然向着他们的方向虚空横扫一下。

    然后从他口中传来一声冰冷到了骨子里的轻喝:“寂灭。”

    金虎手中提着三人,身子紧紧的向凌逍靠过去,在一次见识这招恐怖之极的剑技,金虎还是有种要颤栗的感觉!

    越是在凌逍的身边,就越是能感觉到这一招出之后,天地间那种万物瞬间一片死寂的感觉!寂灭之下,没有任何生灵能过脱!

    金虎忽然想到,自己的父亲,魔族的皇者,在面对主人这招剑技的时候,能不能安然无恙?答案其实早在心中,只是他不愿承认罢了!

    欧阳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23uswx.la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