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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混沌死 (第2/3页)

。民众没有社稷可存,子女只要遵守秦法,也不会遭到杀戮,国土更是没有——百亩田地如果经营的不好,说不定还要破产。我为社稷而战,那些庶民为什么而战?

    “大王曾于阵前对我楚军士卒言:‘秦,虎狼之国,褚衣塞道,刑者遍野,天下人皆不愿为秦民,故韩民奔赵、蜀人逃楚……’”

    清水河之战,熊荆誓师之语传遍天下。一国之王,居然誓与士卒并肩作战、同生共死,楚人闻之莫不感动流涕,天下人闻之也是敬佩不已,再不以为熊荆是未龀之王。

    “……变法即于我楚国遍行秦国之法,既如此,当日士卒为何而战?”宋玉之言极为尖锐,熊荆的心当即被洞穿一半,是想变法的那一半。

    “可不变法何以强国?”熊荆问道,这才是他今日要问的问题。

    宋玉又不言语了。阻止秦国有内外两策:一是已经实行多次的合纵,可信陵君、春申君已逝,天下再无合纵之人,便是春申君,上次合纵也已失败告终;二则是以一国之力抗拒秦国,但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秦国真要灭了赵国、韩国、魏国,辖下丁口近十倍于楚国,楚军再强,也不可能一个人打十个人。

    “请问大王,东洲远否?”宋玉一揖之后问道。

    “东洲三万里不止。”熊荆一笑,笑的很苦,宋玉所说的办法他以前也想过。“若要我楚国之民尽迁于东洲,非数十年上百年不能办到。”

    “众人皆知,秦制乃晋制,晋国自文公起而霸天下,直至三分仅两百八十七年。”宋玉熟读史书,晋国和楚国又数百年征战,他记得很熟。“时至今日,有魏人称己为晋人乎?有韩人称己为晋人乎?有赵人称己为晋人乎?

    无有。”宋玉自问自答,淡然依旧。

    “秦制源于晋制,秦法出自卫秧。卫国者,殷商之弃民,宋公微子启乃商王帝乙长子,素鄙卫,禁之入宋。其民刁滑而无信、怯战而无勇,戎狄来袭,国人皆不受甲、大夫亦惧出兵,告卫侯曰:‘使鹤也,使鹤可胜。’与战,卫师接敌遂败,唯卫侯勇武,冒矢而不去其旗,直至战死,卫国亡,后由齐桓公复卫于河南。

    卫秧之法,既刁且酷,倍于晋法。其法之害,不在连坐、不在重刑,而在告奸。告奸之行,父子相诟,夫妻反目,人人无信。而秦国攻伐之频,更远胜晋国。且晋国尚有六卿,秦国仅有外戚,晋国三分,遗有韩赵魏,秦国之亡,当再无他国。

    大王之念,全在存社稷、护庶民、卫国土。然楚国之所以可胜秦国者,全在国祚之悠长。晋国两百八十七年而分,秦制远胜于晋制、卫法远酷于晋法,国祚或可及晋国一半,一百五十年而亡。楚国若能避其锋芒,击其惰归,必可存社稷、护庶民、复国土。

    然则东洲渺远……”

    宋玉老成谋国,想出的办法居然是不比战力,而是拼寿命,熊荆当即就听呆了!

    ‘必一百五十年而亡’,这是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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