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法统  荆楚帝国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七章 法统 (第2/3页)

傅以为当如何?”熊荆看不出喜怒,只向孔谦问策。

    “请大王限制商贾之倍贷,再派大臣于各县邑巡视。”孔谦道,“亦当敕令各县邑不得加税。”

    “此……”熊荆笑容有些干涩,因为这三条他一条也做不到,即便做了,下面也不会听。

    “此皆不可。”熊荆道。“借贷你情我愿,如无恶习,以楚国当下之税负,何需借贷?既已借贷,哪怕子钱十倍,卖儿鬻女、倾家荡产,也应归还。”

    “大王此言差矣。民若破家,国又何存?”孔谦不言仁义,只说功利。“又或民附于豪强……”

    “太傅缪矣。”熊荆摇头。“敖制之政,就是要迫庶民依附于封臣豪强,便如锻钜,需重锤使其紧密,唯紧密方能成材。不依附于封臣豪强,又染有恶习、不能自持,于国何用?”

    “哎!”孔谦长叹一声。他懂熊荆治国的逻辑:先是杀尽官吏(实际官没有杀,只杀了吏),从而让整个国家变成洪水泛滥、猛兽横行之地,民众得不到丝毫的安全感,不得不依附于封臣和诸氏,再以封臣诸氏为骨干,重铸整个国家。

    这个国家没有平等,只有等级,不讲仁德,只倡勇信。要摆脱庶民的身份只能靠上阵拼杀,然而成为誉士的人越来越少,因为封闾有限。

    这也是熊荆拜他为太傅、请他为誉士讲授礼的原因。儒家讲究和而不同,墨家则提倡天下大同。和,是指各等级相和;同,是指各等级平等,楚国抑制墨家,提倡儒家的原因不言自明。

    “我闻大王曾言‘勿全生,毋宁死’,而今庶民附于封臣诸氏,此迫生也。”叹后孔谦说道。他是真的感叹,并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太傅谬也。”熊荆也叹了一句。“庶民为甲士者,可推选信任之人立于外朝,此上下数千年之未有也。太傅当知昔之外朝国人,并非庶民。”

    “然楚之庶民处处制于封臣,动则得辄,并无自由可言。”自由是熊荆新造的新词,但因为语义上的关系,很多人对它很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太傅以为何为自由?”熊荆不得不追问。“为所欲为才是自有?无拘无束才是自由?不婚不育才是自由?爱男子胜过爱女子才是自由?皆否也。自由是凡为甲士皆可参与国政之自由、是不得侵犯私臣之自由、是不经许可不得被他人虚借之自由。

    自由非指一人之自由,自由乃指一人合于众人、参与众事之自由。

    一人可以有为所欲为之自由、可以有爱男子胜过爱女子之自由;而依附封臣诸氏之庶民,虽无一人之自有,却有于众人中参与众事之自由。若一人有参与众事之自由,又想为所欲为,欲求一人之自由,众人或将弃之、或可诛之。昔年诛少正卯,便如是也。”

    自拜太傅以来,熊荆对孔谦素来尊重,但今日听孔谦混淆自由的本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