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袭秦 (第2/3页)
得允许邯郸朝廷不准擅增税赋,最要的是甲士之田亩准许其私有。
战国时期,列国实行的都是爰田制,即授田制。大部分耕地是君王的,官府根据户籍丁口分配田亩,不得继承、也不得买卖和抵押,但宅、圃、赏田(包括贵族食邑)是私有的,可以继承、私下买卖和抵押。楚国因为地方广大,贵族众多,土地私有化的程度比三晋、齐国、秦国严重的多。誉士封闾制度下是甲士田亩准允私有,实质等于赏田。
任何一个国家耕地都是有限的,一旦赏赐出去就没办法再收回来。楚国能实现甲士之田私有是因为楚王的推动,赵国如果这样做了,整个国家体制将会生深切的变革,带来的后果实难预料。可赵国田亩与其亡于秦国,就不如赏给赵军甲士。
“还有律法。”葛得再一次说起律法。“还有关税。”
“律法无虞。”律法是最简单的,就是针对原有条文的修正,最重要的是保护私产。私产不仅仅是庶民的私产,还包括贵族的私产,大王的私产,这些都在私产范畴之内。
“关税……”赵粱再度沉吟。关税是可调节的,各个国家都在调节关税,一些货物甚至禁止流通出口。关税一旦失守,那别国的优势手工业(如齐国的丝织业、葛麻业,楚国的冶铁业)就会击垮赵国本有的这些手工业,可这是一柄双刃剑,赵国的毛皮、牲畜、西来的玉石,这些行业也将击垮别国本有的行业。
如何保护本国的劣势产业,如何扩大本国的优势产业全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税协商。关税协商完成后,赵国商贾不得歧视产于齐国的葛布,齐国商贾也不得歧视产于赵国的马匹。对各国商人而言,他国市场与本国市场毫无二致。
“亦可。”赵粱颔。既然丝绸已被楚国海舟运到了中洲以西,死守关税就没什么价值了。
“尚有造舟之事。”葛得大松了口气,经济方面赵国内部这一块没问题了,那另一块的问题就更小了。这主要是造船,输入粟米、金银都需要船。
“此乃小事耳。”赵粱从容地笑起。“楚王可住军帐,大王为何不可住军帐?拆!只要是可造海舟之柱梁,皆可拆之!赵北、燕地立刻征召役夫入山采伐大章,以造海舟。”
“不急。”葛得连忙阻止。“拆柱梁需等楚国造府工匠,据闻彼等可另起柱梁,不需尽拆宫室。”
木料暂时是不急的,并且偷梁换柱要比全部拆毁简单。赵粱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他随即问起来另外一件事,“你可曾言及袭秦之策?”
“有。”葛得郑重点头。
“如何?!”赵粱盯着葛得追问。
“楚王言,此事甚难。项侯言,此事可行。”葛得概括性的把熊荆和项燕的态度说了出来。
“此事有何难?!”赵粱急急辩道。“先君早有定策!”
赵国灭亡在即,只要可以存国,不管计划可行不可行都在赵国君臣的考虑之内。赵粱提到的袭秦之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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