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荒野猎手 (第2/3页)
么大,那就要追述到大陆曾经还是精灵统治的时候了。”
简单地科普了精灵帝国的兴衰史后,大灰狼才将话题扯回来,“当时除了效忠精灵来获得力量外,就只有当时那种最疯狂也是最危险的方法了。”
“没有魔法咒语,没有法术结构,连魔力都产生不了,那就从各种各样的魔法生物身上获取。先驱者将魔法生物的血脉移植到身上,将法术器官融合到自己身体里,最终在精灵帝国毁灭诸神崛起的时候,诞生了兽人最早的祖先。”
抬起手来揉了揉自己发涨的太阳穴,沃伦问道:“那和黄金部落以及杂血种有什么关系?”
“既然是血脉带来的力量,自然也会被分成三六九等。纯粹的血脉带来强大的力量,而且越强大的祖先后代也更有可能变得出色,这点不管是哪个种族都是这样。”
“不过在千百年的混居中,怎么可能会存在完全纯粹的力量,除非是祖先复活生下后代否则没有人敢说自己是纯血。其中力量最强血脉保存最为纯粹的五个部落,就被称为黄金部落代表着纯血高贵的象征。”
“提个问题,”沃伦突然插话,“说到通婚,兽人和兽人还有人类,是怎么决定后代的外貌啊?”
“男跟父,女看母,杂种两边像,纯血如返祖。这就是外貌的遗传的口诀,不管双方血脉强度如何种族是什么,通过外貌就可以知道父母一方的种族,是不是纯血兽人了。”
“例如我,除了狼人的标准外貌,还多了一副人类耳朵,这就是杂血种。”大灰狼拨开自己的毛发,将下面掩盖住的第二双耳朵露出来,“父母双方的特征占的比例越平均,就表示这个兽人的血脉越斑驳杂乱。”
“本来血脉中混杂着其余血脉理应当更加强大,但是当初融合进来的血脉本来就是依靠取巧得来的,反而导致了血脉之间的互相干扰。杂血程度越高越有可能突然暴毙,除非一辈子都不碰血脉中的力量。像人类奴隶贩子手中那些受欢迎的半兽人奴隶,其实就是杂血程度比较高的兽人。在黄金部落的眼里,这种兽人只是浪费粮食的废物,还不如当成特产卖到人类那边。”
“正是因为这样,那些高贵的黄金部落视我们为累赘,就将杂血种驱赶到边境或者塞进荒野猎手为他们充当炮灰。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荒野猎手在狩猎的时候逐渐壮大起来。而成功的狩猎,离不开情报、装备以及人员的培养。”
“你...你也是荒野猎手的一员?”意识到这一点后,沃伦才发觉这处地方是荒野猎手的据点之一。
“曾经的外围成员罢了,现在我的堂哥还在里面。”
“埃文,突然将这些说出来,是不是草原发生了什么大事?”坐在一旁的小红帽,发现今天大灰狼有点不对劲,稍微猜测到了什么。
“没错,我们荒野猎手,开始复仇了。”
另一边,一处偏僻的兽人部落营地,中央酋长大帐上飘扬着黄金狮子旗,显示着这处地方正是黄金部落的游牧营地。然而,此时此处,却陷入了火与血当中。
扑哧,细剑贯穿肉体,形成的缺口瞬间就被鲜血填满。
一名侍卫队长打扮的羊头人踉踉跄跄的退后了两步,身体随即重重地摔倒在地,脸上不甘的神情也凝固在了脸上。鲜血暂时形成了个小喷泉,淌过身体将草地濡湿一片。
旁边的狼人冷漠的望着这一切,甩了甩细剑上残留的血沫,感觉还是有些血丝凝固在了上面。干脆用细剑在对方的身上随便划拉着,直到看不见丁点猩红色的踪迹。
心中的不快仿佛也随着细剑变得干净,一同变得愉快了起来。整理了略显凌乱的衣服,细剑插回鞘后狼人捋了捋自己头上的毛发,将自己重新打扮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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