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来遇事 (第2/3页)
。阮阮是被人抛弃的。随歌知道,阮阮怕随歌把她丢下。
初见阮阮时,她躲在郊外的草丛里,像只瘦极的小猫,眼里满是惊悚和防备。一年多的陪伴,阮阮早就成了随歌的软肋,是随歌活下去的目标。
阮阮不提回家,那么随歌就是她的家。
用餐完毕,随歌把阮阮抱回房安顿好。晌午,她才换上一身劲装,几把短刃扣在了脚踝大腿和腰背,扎好一头长发,精练肃杀。披上宽大的外袍后,随歌准备出门。
阮阮向随歌招招手。
随歌刚凑过脸去,阮阮温软的嘴唇便印在了随歌脸上,那“啵”的一声逗得她自己嘻笑出声。
随歌噙着一抹淡笑,摸摸阮阮的脸颊:“乖乖等娘娘,娘娘赚钱买好吃的给阮阮。”
要活下去,需要有钱。
阮阮乖巧地应下。随歌检查好门窗,这才转身离去。
前世,随歌是一名佣兵。她的生命中除了无限的任务,别无其他。一生杀戮,好事坏事做尽。今世,她有了阮阮,她无法孤注一掷,为了孩子,她要活命,也要钱。
连续几日,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侦查。直到这日午时,皇榜早已张贴,随歌随意扫视了一眼便在公告栏附近的小茶摊坐了下来,一边喝茶,一边暗中留意人群。
这时,随歌留意到一个坐在对面茶摊静静喝茶的人。他的外貌说不上出众,但是身材魁梧精壮,不难看出是个练家子。尤其是他的眼神,如鹰般锐利,浑身上下散发着不怒而威的气势。围着他坐的应该都是他的下属,他的谈吐非常低调,这和他的外貌实在不匹配。
人的眼睛是永远不会撒谎的,尤其是这么凌厉的眼神,和他普通的相貌完全不相称。
直到随歌留意到男人鬓边,她才有点了然地嘀咕了一声:“易容?原来如此。”正巧那男人忽然望向随歌,随歌立刻转开目光继续搜寻她的目标。
男人别有深意地看了随歌两眼,直到下属回话:“季将军,找到陈达了。”
男人点了点头,在桌上放下一些碎银,便起身离开。离开前,他别有深意地看了女扮男装随歌几眼,呢喃了一句:“特别的女子。”
蝉声徐徐。
一个多时辰后,随歌便盯紧了一个外表普通并不十分壮硕的男人正眯着眼睛混在人群中看皇榜。这个男人默默地听着群众议论了一番后便若无其事地朝街东的方向走去了。随歌放下茶杯,不紧不慢地跟在男人的身后。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男人走进了一家简陋的民宅,便没再出来了。随歌静静地在民宅的边上站了一会,随后矫健地翻身跃上了隔壁房子的围墙上,确保屋内没人后,她才沿着围墙跃到男人民宅的房顶。
街东这边靠近外城门,多半清贫人家居住,房子建得密集而简陋,也多得如此,随歌才能轻易地隐身在房顶上。
揭开瓦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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