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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章:安置办法 (第2/3页)

计找不到了。知道消息的时候,我们都没细想,现在想来,有些后怕。对方不光对刘泽清的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对我们也了如指掌。”

    杨静终于恢复了一些,她比方怡要理智,方怡这几日的放纵,反而衬托出她的冷静。

    “你想通了?”朱由检第一次开始欣赏起这个姑娘来。

    “嗯,我们是被人利用了。之前是我们不对,冤枉你了。”杨静点点头,看着朱由检有点含情脉脉。

    “你们在说什么?什么利用不利用的?”

    “我们在说,晚上再炖锅羊肉,给你去去寒气。大雪天的下河潜水,小心留病根儿。”

    ......

    将军山,朱由检也给自己盖了一处独立的院落,就在商学院旁边。

    虽然一般的朝政还在南京,但是这里已经成了重要的议政地点。有明一朝,很多皇帝都是喜欢不直接上朝的,朝政照样能转动。

    朱由检现在也不上朝,前面依然是太子主持,他躲在将军山掌控全局。在大明,皇帝上不上朝,跟国家繁荣不繁荣压根就没关系。

    万历最懒,三十多年不上朝,张居正当朝的时候,朝局一片大好;前一个朱由检最勤劳,日日上朝,可惜朝局如瓦罐养鳖,越养越抽搐,一日不如一日。

    “皇上,淮安军的罪囚都是军士,是否应该有兵部审理?”

    史可法在朱由检的面前,首先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大明律-兵律》中,共五卷七十五条,对军人犯法科罪都有规定。

    但是,跟后世不同的是,大明的处罚,除了身体上的残害之外,大多是流放。就是不断的把人流放到全国各地,以分散治理。

    就像《水浒》里,林冲流放沧州;宋江流放江州一样。

    卫所制的时候,普通百姓犯法,大多会充军,补充卫所兵员。卫所里有人犯法,则直接流放到其他卫所,罪重者,直接流放边地。

    募兵制的时候,基本也差不多,大多都是异地流放。

    重大案件,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整个刘泽清涉及到的淮安军,绝对属于重大案件。按律,该交给刑部。起码来说,刘泽清等一批高级军官,是应该提交三法司的。

    但是,这一批人又都是军人,直接有兵部审理,也说的过去。史可法是兵部尚书,理应出面。

    “淮安军重犯以及刺杀案,还是交由三法司,剩下的交给兵部吧。”

    “王承恩,刺杀案你要派人追查到底,此事另有蹊跷。”

    “万岁爷,老奴觉得,在此事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不应提前交给三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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