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兵不厌诈 (第2/3页)
干的外人去了,不急着救同伴,暂且先考量一下此地有多少高手,那才是最终的敌人。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年轻天才举不胜举,像火纯青那样的硬茬子大有人在。
妖族五凤不用多说,朱雀横推诸敌,苍鸾技压群雄,每一只都不弱于老黑,在大杀四方,一路摧枯拉朽。
另外,有棵小树也在横扫千军,令无数生灵死于非命,其根如足,其枝如臂,一出击就相当于千军万马,群攻极强。它与日常所见树木不同,叶成剑形,舞动时若万剑出窍,剑气纵横!
此为剑树,传说生长于无间地狱之一的剑轮地狱,眼前这一株明显成精了,乃精怪族数量最稀少的一类。这类精怪不像动物,需要漫长岁月才能通灵,仅次于灵族,也就意味着它们注定不凡,比一般精怪强大。
但是剑树精也不是无敌的,被一位其貌不扬的男子挡在了,那人二十出头,头发自然卷,浑身阳刚之气炽盛,仿佛在他面前所有生灵都是阴司鬼物,只有他才是有血有肉的阳间活人。
自然卷发的男子对剑树天生克制,出手后至阳至刚之气滚滚,整个人熠熠生辉,化身人形的太阳,光芒四射!
光芒照耀的尽头,一头白孔雀发威,五色神光大放,拒受无妄之灾,同时顺手击毙了三名不开眼的拦路者,如走无人之境。
轰!
突然,曹尼玛的视线被打断,寇无天气势汹汹杀至,逼问其堂弟寇无忌的下落,向他要人。
“嗯?”曹尼玛一愣,而后非常配合,交出一具下身惨不忍睹的尸体,叹道:“唉,令弟实在太过荒淫,连我空间容器里的一件女子铠甲都不肯发过,结果擦‘枪’走火,一发不可收拾,落得如此下场,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呜呼哀哉,且淫且珍惜!”
他是什么人,巧言令色,编故事还不是信手拈来,所以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鬼话连篇!”寇无天怒斥,但却将信将疑,动作为之一顿。
因为这事搁别人身上不可能,但在他堂弟那里还真不一定,在他印象之中寇无忌小时候就犯过类似错误,将族**奉的一代女盗王的雕像给玷污了,因此还被罚跪了整整三年。不过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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