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酒馆打杂 (第3/3页)
和4号桌前,把啤酒分给了四位脸色发灰的工人,从他们身上的味道来辨别,我猜前面两位一定是艾莲岛旧港的渔夫,衣服上传来了阵阵浓重的鱼腥味;后两位则很可能是新哈顿市某个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一身刺鼻的油漆味让我鼻子发痒打了个喷嚏,差点每把手中的托盘扔在地上。
“别在那发呆了,17号的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还不赶快送过去。”达斯老爹的催促声音又一次传来,话语之中难掩几分急切之意。
酒馆中会点正餐的客人多半不是那些吝啬的常客,15米拉一份的鸡排套餐在这群平民眼中已经算是一比不大不小的开支了,精明的他们显然不会做这样不划算的买卖。
那么这位还点了一杯25米拉白葡萄酒的客人,想必是一位非常“豪爽”的大客户了。
在这间不大的酒吧中,客人们大多通过这里唯一的一台导力屏幕仪自己点餐的,所以之前我也没见过这位大客户的模样。这台台式导力器可是整座酒吧的镇店之宝,达斯老爹花了大价钱才从三层的杂货店那里淘来了这么一个省事的科技产品。而让完全不通导力科技的达斯老爹咬牙买下这个大家伙的原因也很简单,酒馆那单薄的可怜的利润根本支撑不起他养着那些前凸后翘模样勾人的服务员,这种一劳永逸的买卖才是达斯老爹总喜欢的,毕竟杂货店的那位古怪老板已经保证过了,绝对的终生保修。
接下来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那位佝偻着的杂货店老板还能活多长时间的问题了。
我把餐盘上的吃食摆在了这位带着黑色兜帽的女性桌前,顺便递上了那杯泛着柠檬色光泽的白葡萄酒。
看到了我身上的苍伦学院披风,女人伸出洁白的玉手,摘掉了头上的兜帽,轻声说道:“同学,你知道游击士协会怎么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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