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阵兵物法 (第3/3页)
嫡系后裔,叫他天狼也没有错。”大哥严肃道。
“可是苍兽不是自元昌时代就消失不见了吗?”三哥问道。
“那么久远的事,谁又知道呢?总之这头未成年的天狼落到了我们兄弟手中,我们该如何处置他呢?”二哥征询道。
“我看不如我们一人与他签订主仆契约,让他成为我们一人的灵宠。”三弟提议道。
“若是被他人知道,我们手上有一头天狼,有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不如把他给杀了。”二哥想的更深一步道。
“大哥向来深谋远虑,我看这事还是要听大哥的。”三弟把问题抛给大哥,说道。
“对,大哥,你看要如何处理这头天狼?”二哥附和道。
“这头天狼只有元感期的修为,虽然肉身已经相当于二级顶阶兵器,但就是杀了他,一身器官也卖不了多少魔晶,而将他留在身边,的确可能会给我们招来杀身之祸,至于与他签订主仆契约,像这样的一头天狼成长起来不知要耗费多少资源,我们又怎么负担的起呢?最好还是将他卖给凯莱特国的贵族,这样我们不仅摆脱了这个烫手的山芋,同样可以获得一笔我们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魔晶。”
“大哥这个主意不错!”三弟道。
“这事全凭大哥做主。”二哥也认同大哥的建议,说道。
“好,二弟,三弟,为免夜长梦多,我们现在就离开这儿,前往凯莱特国。”
若说在凯莱特国做野兽,灵兽这一行生意最好的就属灵笑斋了,其集野兽,灵兽买卖,培育,驯化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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