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节 后手 (第2/3页)
胜达就反过来准备拖住森兰了。陈地道一方面在韩国这边拖住了谈判的速度,力争不要让森兰和娱美德快速达成协议,另外一方面也在国内做着各种准备,想要把这件事情搞定。
当然,想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外汇部门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尤其是对胜达这样没什么盈利的小公司更是如此。法律部门缺乏相关的规定,和韩国人之间的谈判也没那么轻松解决。而规范化的财务制度无疑是想要从胜达手里往外抠钱,对此陈地道一样颇为抵触,甚至觉得森兰没事找事。
想要把这些都搞定不容易。陈地道唯一可以依仗的就是他的态度:他在娱美德面前不断强调,对于这个游戏,他是全力投入,绝对不允许失败,因此一切都可以谈。
这一点上,王嘉尚不一样,他显然没有全力以赴,一方面在娱美德谈判,另外一方面也已经和亚托士谈判的差不多了。为了避免麻烦,森兰和亚托士没有立即签订合同,而只是签订了一个意向书——反正有了这个在,他们随时可以签约,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是娱美德签了约,他们也可以靠着这个意向书打官司了。
这样的官司只要在打,那陈地道就没法把游戏在国内运营。时间拖上个一年半载,传奇游戏都过时了,胜达自然也就黄了摊子。在杜立鼎的布置里面,这是第二道手续,以防止胜达可能的逆袭。
以森兰的体量,打官司绝对不可能输给胜达,就算是真输了,拖时间总是可以的。大公司就得有大公司的自觉,靠着打官司拖死小公司这一手,森兰也得学着掌握了。
当然,也许这一招也不好使。但是就算那样,森兰也还有最后一招:实在不行森兰就只能没节操的帮助娱美德泄露游戏源代码——到时候保证胜达根本没可能把游戏做起来。
李希盈的做法还是太简单,可能会有变数,因此杜立鼎又加上了两道后手,以保证绝对万无一失。这些办法之下,如果陈地道还能获胜,那杜立鼎也无话可说了。
在做完了这些之后,杜立鼎也就暂时不去注意他们的动作了。他的注意力更多的还是放在了自己的公司上面,盯着新的游戏制作组的事情了。这个游戏他投入很大,他有信心把它做好,也必须把它做好。
索尼的ps2是2000年3月就已经推出了的,而这款游戏机的成功自然毋庸多言——它是史上销量最高的游戏机,同时也是真正意义上带来了视觉革命的游戏机,而再有一点,就是它对游戏制造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ps时代开始,3d游戏成为了电子游戏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到了ps2时代,因为机能的极大进步,3d游戏制作进一步困难,制作成本进一步提高,这也使得游戏制作没那么容易了。曾经在ps时代,很多公司都在积极尝试进军3d游戏,可是到了ps2时代,很多尝试进军3d的公司,自己把自己玩的资金不足,直接倒闭了。
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想要尝试3d游戏确实很作死。不过对于森兰来说,事情就不太一样了——森兰虽然在资金上并不算特别充裕,但是在对3d游戏,尤其是3d的动作游戏方向把握上,杜立鼎有着比别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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