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信使被杀了 (第2/3页)
,他活了而三百年了,但从来都不喜欢动脑,他是个行动派,在想和做之间,他往往选择先做后想,有时候喝了几杯,连想都懒得想了,动脑这种事一直以来都不是他的强项,能够想到这个主意,他已经是竭尽脑汁了。
这个主意死侍一下子就领悟到了,连他都知道,这就是一个馊主意,他忍不住指着罗根的鼻子哈哈大笑,“你这么一个大活人了,就只能想到这种小孩子才能想到的主意吗?这主意有多不靠谱你知道吗?连我都有些可怜你了,这种办法根本不行的,没有人会在乎的,哈哈哈你的脑袋里面都是沙子吗?连我都知道,你的脑子真的很不好使啊。”
死侍十分作死的嘲笑着罗根,其实这是罗根想了一夜才想到的办法,别说死侍了,就是其他的神狼勇士们,都觉得罗根的办法不行,但是神狼勇士们都不傻,嘲讽罗根这种战神级别的人物,那是嫌自己的命太长了的人才会做的事情,只要不是脑袋有问题的人,跟罗根说话时,都要保持谦逊的态度,更别提作死的嘲讽他。
但是死侍自从脑残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作死,有时候他不是故意作死的,只是他的天性中某些混乱的东西,被自愈因子和癌症的混合物解放出来,让他变得疯疯癫癫的,他脑子当中,一直都有另一个比较理智的死侍,给死侍一些相对来说靠谱的主意,但有时候这些主意又很坑,死侍偏偏还喜欢和脑子当中的声音反着来,结果在旁观的人看来,死侍就是有事没事的,把自己往绝路上带。
所以死侍这句玩笑话说出来之后,所有的神狼勇士,都恐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因为接下来的场面必定是血流成河,大家都怕崩到身上血,有一些比较有洁癖的,还一连往后退了几步。
罗根用他自己一贯暴力的方式,在神狼勇士当中,建立起一个绝对的权威,只要他亮爪子,所有人都做鸟兽散,离他远远的。
但是罗根今天却十分好说话,他用能杀人的目光瞪了死侍半天,忽然苦笑了两声,“没错,你这个混蛋说的没有错!我就是一个不喜欢动脑的莽夫,但是你不要以为我是没脑子的,这个办法很烂,你以为我自己不清楚吗?但是我知道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不对,今天的事情,塔克部落的人就是无辜的,既然我吃了塔克部落的盐和面包,接受了他们的友谊,我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就算今天塔克部落万一被消灭了,我也要外面那些美国人知道,他们都做了些什么,他们搞错了,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真相必须被外面的人知道,不能被史崔克将军那样的人一手遮天,只要这个背包能够传给罗斯将军就行,相比之下,罗斯将军是个知道军人荣誉,有良知的人。”
死侍睁圆眼睛看着罗根,没想到这个像狼一样的男人,内心深处竟然还有这么理智的一面,“你他么真会说话,我被你说服了,好的,我死侍有不死身,这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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