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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5章 文官武将云集 (第2/3页)

”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官员丁忧制度是儒家凶服丧礼与职官管理制度相结合的产物。至明朝,官员丁忧制度日趋完备,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明朝通过罢相、设厂制卫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皇权,而“礼乐制度出自天子”是“融礼于法”的基本指导思想。1平民皇帝朱元璋的个人经历,使得明朝典章制度深深地打上了“实用主义”的烙印。因此,追求高效、廉洁,是职官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丁忧制度即是在此背景下改革发展的。夺情之典,则是背“丁忧守制”之儒经的权宜之计。作为广义的“丁忧制度”,其运用在明朝亦具有自身特色。笔者以“制度”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及落脚点,并将本文分作三个部分,对明代的丁忧(夺情)制度进行考论: 第一部分,明代官员丁忧去官守制制度考略。此部分主要从官员丁忧守制的丧服范围、守制的时限、报丧的程序、守制因礼的禁止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从程序和实体上全面把握明朝丁忧去官守制制度:较前朝,“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的丁忧守制的丧服范围有所缩窄;重保结、严勘合的报丧程序强化了国家对丁忧官员的管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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