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一个巴掌 (第2/3页)
窗外的那条大黑狗,它虽然不通人性,可养了那么多年后,见了主人还知道摇摇尾巴呢,他可倒好,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可她们的心里比谁都明白: 这一切,多么沉重,像一副枷锁,挣不脱,也逃不掉,只能静静面对。家家卖烧酒,不露是好手。村里的人,子一辈,父一辈,都是这么忍耐过来的。许多的委屈,他们都闷在心里不说,别人也无法知道。
尽管晓红妈对姐姐有想法,可姐姐三天回门时,她照样做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招待他们。按照村里的老规矩,新姑爷是上门子客,杀鸡,煮酒,得坐正位。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没有任何的挑剔。这桌子荤素搭配的酒菜,比起给任浩轩做的那顿饭,简直是天壤之别。孙晓红的眼睛里不揉沙子,她在心里胡乱地猜忌着,分明是妈妈太偏心。一样的女婿,两样对待,还不是因为姐姐嫁到城里,给她争了面子吗?而自己呢?还不是找了个农村的对象倍受挤兑吗!
可她还是惧怕妈妈,敢怒而不敢言。 这年头,人好不敢命好,有些事,说不清,等说清楚了,也时过境迁了。孙晓红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她是她,妈妈是妈妈,两代人的观念,不能相提并论,她认定的事情,和认定的人,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根本就不用现身说教,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不被家长认可的婚姻,从来都没幸福可言,男人碰壁之后可以始乱终弃,再求新欢,女人受伤之后,就会自暴自弃,然后一错再错。村子里面有很多鲜明的例证,都活生生地摆在面前。
可孙晓红就是不信邪,她认识任浩轩这么久,还没看出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家不缺鼻子,不少眼睛的,可妈妈就是看他不顺眼。这几天天气很好,她不知道任浩轩什么时候,万一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妈妈给人家脸色看就不好了。因此,孙晓红没去学校里住,她下班以后,马上就赶了回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妈妈就虎着一张脸气势汹汹地指着晓红说:“你这孩子也太任性了!别人的话可以不听,你说当爹的能坑你,还是当妈的能害你。别人说啥你都信,就是不信爹妈的。还整天较劲,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你的仇人啊!”妈妈说这话的时候,她竟然像没听见一样,依然端起饭碗,往嘴里填饭。
“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不能说你了。实话告诉你吧,你和任浩轩的事儿,我和你爸都不同意,以后,你少往家里领他回来。你要是再把他领回来,你自己给他做饭吃,我可没闲工夫伺候。”晓红慢慢地吃着饭,她还是没有说话,她心里暗暗地想:其实,不用说,我早都看出来了,你不就是嫌贫爱富吗。你给姐夫吃大鱼大肉,任浩轩来家里,你连鱼鳞都不给他做,真是太偏心了,我要是听你的,早都嫁给那个杀驴倒马的柳丛新了,跟他这样的人过一辈子,还不如出家当尼姑了。
“ 不是我说你,你到胡同里面打听打听,谁家小姑娘找对象,不好好打听打听。她们挑又挑,选又选的,都找不到随心的,你可倒好,剜进筐里就是菜,连看都不看,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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