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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 歌 (第3/3页)

说宁清秋傻不傻。”

    薛恩看着眼前的酒,还冒着热气:“一条狼,无论怎么训练,它终究是狼,不会变成狗。”

    刘一手道:“对,没错,狼终究是狼,永远不会变成一条听话的狗。宁清秋居然想用爱来感化禅宣,哈哈,禅宣心里,除了恨,什么都留不下。更何况,神殿可不是宁清秋一个人说了算,神殿旗下八杰,可都不是什么好鸟。也就是歌稍微好些,不,不是稍微,而是正人君子,就连老主人都说,八杰他最看中歌,就像十几年前死去的梁孝,说起梁孝,老主人都觉得死的冤枉。”

    “歌!”薛恩道,“是曾经被誉为最接近神的人,那个集才华、智慧、美貌、仁德和力量于一身的歌?”

    刘一手道:“对对,就是他,禅宣一生男人无数,但唯独对歌情有独钟,可惜啊,歌看不上她。”

    薛恩戏虐的笑了笑,道:“歌莫不是爱上了——”

    “宁清秋。”刘一手如果不是因为在茶楼里,不太想引人注目,估计已经哈哈大笑了,“歌如此高风亮节,天下可怕也只有宁清秋才配得上他了。我老头子虽然没谈过恋爱,但谁叫我聪明呢。”

    薛恩冷笑两声,道:“可惜最后在杀禅宣的时候,歌也死了,好人通常不会太长命啊。”

    刘一手摇了摇头,说:“不,没有,他在奄奄一息之时,被一个人救了,而且,还领悟了大道,终得万法归一。”

    薛恩好奇道:“谁那么有本事,把歌救了。”

    刘一手道:“曾经号称能与风术比速度的飞云门门主落云,在最后的决战中,千钧一发之际,发挥出堪比光的速度,将歌救下。”

    薛恩皱眉道:“你怎么知道这些,恐怕连宁清秋本人都不知道吧,你不会是胡诌的吧。”

    刘一手道:“我胡诌,呵呵,我为什么知道,因为在三百年前,我遇到了歌,老主人很欣赏他,因此之前我们多少有些交情。我们把酒言欢了三天三夜,而且,巧得很,落云祖上曾经是老主人的心腹,拥有全本《僵族秘术》。不过后来只剩下了残卷。”

    薛恩道:“就是那个,唯一一个不肯修炼秘术的大护法?所以,他知道了你的身份。”

    刘一手毫不在意,道:“是的,我们约定好了,谁也不许把秘密捅出去。我可是一个很守诺言的人,你可是第一个知道这个秘密的外人。”

    薛恩冷冷一笑,道:“可是你还是食言了,因为我知道了。”

    刘一手又倒了一杯,酒壶已经空了:“不要紧,反正,他——也要现世了。”

    薛恩惊讶道:“他一出来,那边的人,恐怕要坐不住了。”

    刘一手诡异一笑,道:“当然,那边的人,真的要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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