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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三十七章 忘恩负义 (第2/3页)

住的小楼走去

    上了二楼,暖心带着乌丽娜和林宛道别,然后往乌丽娜的房间走去。

    林宛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泡在浴池里,又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次日,林宛一大早就起来了,写了一封亲笔信,让烈风悄悄送去南越国的驿馆,亲手交给徐诺。

    
    快到中午的时候,烈风回来了,带回来了徐诺的回信。信上说,如果要将乌丽娜体内的蛊虫取出来,必须是驭蛊人自愿将蛊虫再引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但是,如果那样的话,驭蛊人会受到蛊虫的反噬,被蛊虫食尽内脏而死。

    看了徐诺的回信,林宛心中大骇,暗暗思忖着,焦奴是真的不会,还是不愿意呢?但是,如果硬逼着他这么做,自己又于心不忍。难道,就真的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徐诺的信中,附有如何将蛊虫引回驭蛊者体内的具体办法,但是,这个办法必须出自了驭蛊者本人的意愿,要由驭蛊者吹奏乐音,用意念召唤自己的蛊虫,然后吞入自己的腹中。

    一只普通的蛊虫,一生只会寄居在两个人的身体里,一个是它的饲养者,也就是驭蛊人;另一个就是驭蛊人驱使它,进入的第二个身体。

    因为,当蛊虫还没有进入过第二个身体的时候,它对进入旁人的身体并不会那么抵触。但是,一旦进入到第二个人的身体之后,它就会发现,还是驭蛊人的身体是它最喜欢的。

    所以,如果驭蛊人想要再命令它进入第三个人的身体,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况且,当蛊虫和驭蛊人分开的时间久了,蛊虫也就没有那么听话了。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蛊虫的血统纯正,驭蛊人又技艺精湛,豢养的时间够长,蛊虫也可以做到绝对忠诚,完全服从驭蛊人的指示。不过,如陆曼婷、焦奴这些只饲养了几个月或者几年的驭蛊者,却是不可能做到了。

    据徐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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