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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六章 天子一怒 (第2/3页)

 在牢中该说的早就说了,到了公堂一干人犯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顺顺利利将公堂上该走的程序走完,让人犯签字画押,就算结案了。

    就是在宣判上有些分歧,独孤维唯主张只处死首恶,其余家眷判流刑,无果。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没有判诛九族,已经是算是三司仁慈了。

    不仅如此,参与审案刑部侍郎和御史大夫认为淳于雁作为此案不可或缺的这人,她的亲人应当一并连坐斩首。

    而独孤维唯觉得淳于雁是出嫁女,而且罪不及娘家,且此案起因是源于淳于鹰和石秀出首,应当免其罪责。

    而石秀更是已经被石家除族,不能再算石家人,所以应以免罪。

    双方争执不下,报道萧统那里。独孤维唯据理力争,她是此案功臣,萧统不想驳了她的面子,便采取折中的办法。不斩淳于家人和石秀,但罚没为奴,终生不得脱奴籍。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在这个时代,若想法律公证是不可能的事。

    其余陆家、新城候姜家、石家全部被判满门抄斩。

    徐世立的确不曾参与其中,但毕竟曾经为新城候兑现石俊的升迁之路大开方便之门,经此一事,已经无法再立足于朝堂。萧统念在她曾经的功绩上只让交了兵权,贬为庶民,全家回祖籍去了。

    姜薇、新城候、石俊、魏天喜四人作为首恶,被判凌迟,其余人等一律斩行。

    行刑那天,萧钧和韦凤麟在刑场旁租了间小楼观看。

    凌迟一般要在身上割上五百刀,用时一天,才能在第五百刀时杀死犯人,这过程中犯人所承受的心里及生理上的折磨简直无法想象。

    对于独孤维唯这个从现代文明社会过去的人,这简直是不能接受的事情,但这时千年以来传承下来的积习,凭她之力根本无力改变,所以她也不去看。

    蒋薇年龄大了,在监狱中受到亲人的摧残以及心理上的折磨,押到刑场时,已经油尽灯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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