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人的流浪 (第2/3页)
果园的主人继续开始流浪了起来,这次他去到了一个神奇的小镇。
那个小镇湖边有着海鸥,水边有着游鸭,那个小镇背靠着一座大雪山上面常年冰冻烟雾缭绕。那里有着游吟的诗人有着卖艺的艺人,那里从此也多了一个黄皮肤卖唱的人,在国外卖唱的收入比起在国内的工人辛勤工作一个月要赚的多得多。
但邓佳茂除了有着稳定不少的收获外,在小镇内也经历了不少的趣事。
他做为卖唱的人客串了神父见证了新人的婚礼,他在万圣节陪着孩子们嬉闹笑的跟个孩子一样,他成为了小镇中的一份子。
直到有一天他想家了。
他将自己赚来的大部分钱财分给小镇中的一些穷苦人们,在小镇中人们的“还会不会回来的”询问中洒脱的离去。回到国内先是和父母团聚了数月,可心里按捺不住的云游愿望让他继续出发。
结果因为之前在国外的资金给了父母大部分,出来的时候资金不足,一路卖唱过日。辛苦的时候钱包还被一个小偷给偷了,那个钱包里面没有几块钱,于是那个投他钱包的人也是哭了。随后邓佳茂和小偷便是有了一份丰厚的友谊。
告诫着小偷偷东西度日不是个办法,听着小偷唱歌还不错,然后自己弹吉他小偷唱歌去一些店铺里面卖唱。
小偷起初放不开,后面唱的声音比邓佳茂的还大,可美好的日子总有分别的时候邓佳茂将自己卖唱赚来的钱给了坐火车回家的小偷,含着泪挥着手说有缘再见,可邓佳茂又成了一个穷光蛋。
于是乎,他来到这里。
“你会唱歌?”胡俊彪看着神气的邓佳茂,目光微灼。
“嗯。”邓佳茂点了点头,连忙将被他放在一旁的吉他拿起,对着胡俊彪说道:“要不要给你来一段?”
“来一段。”胡俊彪轻笑着。
邓佳茂也不推辞,直接就是拨弄着琴弦,在乐符飘洒的时候缓缓的开口。
唱的是什么胡俊彪不懂,不是国语,但是声音是可以传染的,即便不懂内容可听着邓佳茂的嗓音都有着一种催人沉醉的魔力。
“我虽然写不出什么好的曲子和歌曲,但是老板你可以嘛。我来投奔你,一是这里风景好,二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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