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4.歧路  蝶证:鬼美人杀人事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04.歧路 (第2/3页)

西就那么多了,总共就一个小箱子,我从来没打开过,全给你们,最好不要在这里查,全带走吧。”

    辛宠点头,走进杂物间,看几个围着电脑的男人,都是一脸的凝重。

    “怎么了?”辛宠问。

    辛格朝她使了个眼色:“把门关上。”

    辛宠忙把门关上了。

    “怎么了?认罪书上写了什么?”辛宠的表情也严肃起来。

    叶时朝最后一个看完了认罪书,将笔记本拿过来,递到辛宠面前,“很重要的信息。”

    辛宠虔诚地捧过笔记本,盯着电脑屏幕,逐字逐句往下看。

    那封认罪书是这样写的:

    查到这封信的同志,你好。

    相信此时你们已经找到了我的尸体,只是不知道我这个时候还有没有全尸,亦或者只剩下一副骨架。是哪位同事解剖的我?一直在解剖台前执刀的我,躺在解剖台上被解剖该是什么感觉呢?

    很抱歉,给大家,给组织添麻烦了,我再说自己是不得已的,也都是狡辩,现在仔细想想,我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运气不好,被鬼美人组织抓到了把柄。

    我有一个秘密,是一个宁愿死了,也不愿意泄露出去的秘密,活着的时候,我一直被这个秘密折磨着,如今我已经死了,就想一吐为快,毕竟我被折磨了半辈子,死前想来一个解脱。

    我的妹妹,明瑜,她并不是我的妹妹。

    她是……我的……我实在难以启齿……

    她是我的女儿。

    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很震惊,但也请不要往污浊的方向想象,我是我的女儿,她的母亲是我的同学,我的爸妈其实应该是她的爷爷奶奶。

    那个时候我和她母亲都还是高中生,高三,我们犯了错误,她怀孕生下了明瑜。她的家人不接受这件事,更加无法接受明瑜,而我这个口口生生说爱她的男人,却被吓傻了,缩头乌龟一样不敢站出来,和她一起承受家人的指责,承受如潮水般的嘲笑和谩骂。

    她的家人要将明瑜送走,我只好央求我爸妈将明瑜抱回来养,我爸妈勉强同意了,但是有个条件,让我永远不要提起这件事,对外也只说是他们的老来得女,一辈子都不准说出明瑜的真实身份。因为那个时候我是重点高中的尖子生,保送了名校,前途一片光明,我身上不能有这样一个污点。

    我懦弱地同意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没见过明瑜的妈妈,只知道她的家人给她办理了转学,连我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她就离开了。那之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