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民略 (第2/3页)
言归正传,整顿吏治,在教育方面已然遇到了很大的问题,因为短时间内,就算西秦人有足够的物力人力兴建普及起学堂(私塾、门馆、学馆,坐馆等等,叫法很多,本书一律用学堂代替),也不可能让目不识丁的普通人学会点儿什么,所以,目前暂时,还是需要用大量西秦人,分散到各地。
其实,整顿吏治,还有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律法。西秦是大秦王朝的一支,在诸子百家中推崇法家为治国方策,不似中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依法治国,这个后世柏舟习以为常的词汇,其实在西秦人中,已然流传了千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每个西秦人、特别是每一代公子辰都知道的规矩,可在欧罗巴,甚至是中土,律法这个东西只是贵族的特权,任他们玩弄于玩弄于股掌之中。特别是欧洲大6,普通民众是接触不到法律的,也就意味着,律法这个玩意,对于贵族来说,确实只是一个“玩意儿”。
愚民之术是每一代帝王的必修课,就算柏舟来自后世,也没打算在中世纪就搞什么绝对的公平公正,因为,这个时代的特性就决定了只有集权才能把实力聚集到一处,才能尽最大可能防止别人的侵犯。反面例子就比如意大利诸城邦,绝对是中世纪民权(只是指平民)最高的国度,文化、经济无不达,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就寒颤的可怜了,意大利兵士的装备是整个欧洲大6上数得着的精良,而他们的战斗力也同样是欧罗巴上数得着的差。
所以,柏舟并不打算仿效后世,但也不会让治下的民众对律法一点儿也不清楚,而是向这个时候的中土学习,平民可以告官,但是帝王的旨意是绝对正确的,也就是不可以告帝王。更何况,玩过“全面战争”的柏舟也知道,律法对于民心的提高还是很有帮助的,所以,适当普及一些法律,绝对是对西秦的统治有好处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绝对是箴言。可就要看施行的好坏了,执行的好,那就是盛世王朝的开端,执行的不好,那就是十六字笑话而已。
至于说到如何让瑞士民众尽快归心,这是个一度让尉上十分困扰的问题。玄德公都曾经提出过“以人为本”,尉上也肯定知道民心的重要性,对于统治瑞士,显然只靠西秦一族是远远不够的,可如何让民心依附,尉上所想之法,要不是花费太高,要不就是成效不会太明显。
柏舟思前想后,决定还是采用后世最简单,也是效果最明显的办法“平均地权”。将土地分给普通民众,成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同时,仅仅需要上缴一定的赋税。
这个办法,对于现阶段的西秦来说,很好实行。因为,大批手中掌握土地的贵族已经被西秦人驱逐了,剩下了这些无主的土地,名义上都是归西秦人所有。但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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