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到手的“功劳” (第2/3页)
了自己,或者是有一天公爵老去了,那自己想必也没有办法再在这块土地上立足了。所以,这次要出兵攻打巴塞尔,他本想亲自领军的。
不过,他又细细思考过了,怎么说,自己才是这次征伐瑞士的先锋统帅,达索和贝当只不过是自己手下的两员将领而已,他们打得好了,必然也能算是自己的功劳,这点是无法否认的,毕竟,没有自己的“出色指挥”,哪可能会有属下将领获得战绩的机会。所以,自己也实在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和那两位争抢。
况且,当初自己为博得上位,获取公爵的青睐,已经得罪了不少贵族,虽然都是在公爵的授意下干的,但明面上,那些贵族都是记恨自己的。可现在,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子爵了,为了更好地融入整个勃艮第贵族的圈子,是要拉拢几个朋友了,而达索,这个准伯爵(虽然大家都称呼他为伯爵,而且他们家族和勃艮第公爵都默认了,但还没有经过册封,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只有一个骑士的封号,故而说他是准伯爵),贝当这个亚巴尔斯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此家族共有七人战死沙场,其中一人是为了保护现任约翰公爵而死,在勃艮第权势极大),确实是不错的拉拢对象,况且,克洛德也明白,之前这两人对自己的印象并不怎么好,错过了这次机会,日后想要再怎么拉拢,必然是事倍功半,还不如趁现在自己在名义上还高于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多给些好处来的方便且有效。当然,更重要的是,公爵大人曾经悄悄地交代过自己,他对这两个人还比较满意,也希望他们能继承各自家族的爵位,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让他们能多获得一些功劳。
克洛德明白大公的意思,对大公而言,或者说对中世纪绝大多数的大贵族而言,用人,忠诚高于能力,当然在忠诚有保证的情况下,能力自然是越高越好,但往往,能力越高的人,也越容易“变节”,在两者通常不能兼有的情况下,这些大贵族都喜欢一些更为忠诚的人。毕竟,比方说勃艮第大公的父辈,就是从法兰西王室的手下变节而出的,这就导致了,他比其他贵族更喜欢一些忠诚的属下(人性的奇怪之处,自己做不到的,往往希望别人能做到)。而在达索、贝当各自的家族中,他们的能力并不是最出色的,或者更直接的说,就是比平民多读一些书而已,但在忠诚方面,还是很令大公放心的,所以,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