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以银代赎 (第2/3页)
无钱赎?状子写得如何?有没有登门找师爷谈谈?”门道可多哩。
康熙也未立判,古时候罪案现成没有指纹、精液、血迹、毛那些细物采样鉴证,顶多收集一些物证、人证的口供而已。物证有行凶带血的暮子,有嫌疑犯被扒脱的亵衣内裤,还有两百两的银徒。人证是亢府所有家丁仆妇的供词,有说戚长生讹诈的、有说戚长生盗窃不成恶意行凶的,反正乱七八糟都是亢府的下人,没一丝可信度。
仅从双方身份地位来看,士农工弃之中商贾虽然排名最末,然而拥有极大财富,且本案犯人之一又姓亢,出身顶顶有钱的豪商。伶人却是极不入流的,连娼门都比之优涯。镶白旗前锋统领果毅的论断,自有他的道理看法。
康熙微微一笑,他终究看不惯纨绔子弟的作派,这可是在皇帝老爷公堂上,还以为使点银子便能封口么?有时候钱财确能通天,皇帝吃穿也需金银,不过可不是一星半点就能随意打。
康熙略微一想,直接问那亢二少爷:
“亢有为,若是本官判你和奸之罪,你可肯受九十杖刑?”
古往今来哪有官老爷会在公堂上与案犯商量刑罚方式的?也就康熙能别出心裁。亢有为那是聪明人,自然不肯老实挨打,连忙同康熙分说:“官爷小人身体重伤未愈,倘若再受杖责恐怕一命呜呼了,还请允许小人以银代赎
康熙听他如此回答很是高兴,笑着回答:“既然你情愿以银代赎,那么本官就罔开一面吧。一杖应抵付一千两白银,九十杖共计白银九万两,你派人回家取来,缴在本官堂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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