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系堕落魔法 (第3/3页)
唐宁本身是魔法师中的佼佼者,顶级的水系魔法天赋,一流的光系魔法天赋以及中上的风系魔法天赋,光是这三系就够他钻研一辈子了,没必要特意在脑袋里制造一个定时炸弹,而且一旦泄露出去,只怕人人都要窥伺他脑袋中的驮都。
马萨卡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不满道:“别小看这门古版血系魔法啊!它可是有着三大优点,第一,前三次有着修炼讲理,汲取血液魔力可获得被杀者三分之一的修为;第二,可以在月食之期,进行血月赞美仪式,平白晋升一阶;第三,可以通过饲养血婴,让你拥有一个拥有你一半法力的血系魔宠。这三大优势,绝不是罗洲大6上被阉割的血系魔法能够拥有的。”
罗洲大6的血系魔法是否具备同样的效果唐宁不清楚,不过在马萨卡这么一说明后,又觉得这门血系魔法并非一无是处。
当然,堕落魔法的鸡肋性还是存在的,先作为小众魔法,其法术并不多,其次虽说前三次汲取血液魔力是有优待,可一个普通人能击杀强大的魔兽吗?若他有能力去击杀强大的魔兽,又何必去学习这门魔法。
而且,这门魔法有着明显的嗜杀性——只有亲手杀掉的对象才可以汲取血液魔法,某种意义上是督促修炼者杀人。魔法本身并不会影响人的性格,但为了修行魔法却不得不嗜杀,这便是堕落魔法之所谓冠以“堕落”前缀的原因。
“若按照正常计算,哪怕有着神兵太虚的帮助,我要达到魔导士级别还要五年时间,可如果利用这门魔法,击杀地狱领主的话……”
地狱领主相当于中位魔导士,而同阶上下位的差别恰好是三倍法力,也就是说,击杀地狱领主后,汲取他的血液魔力就能立即晋级下位魔导士。
“只要拥有魔导士的法力,我就能执行夺取神格的计划,从而能够离开千罪之都,可以节省五年的时间……”
这一刻,一叠羊皮卷的魅力,在唐宁眼中如神器般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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