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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34【在宋代搞银行可以吗?】 (第2/3页)

只能透露三点:”

    “第一,各路的提举常平官,不再以收息多寡来论政绩。”

    “第二,青苗钱不得强行摊派、不得擅自提高利息。”

    “第三,不能在百姓缺钱时借粮,也不能在缺粮时借钱。借钱或者借粮,可由百姓自己选择。”

    司马光问道:“你如何杜绝摊派和加息?”

    徐来解释说:“不再以收息多少来评定政绩,就没有哪个官员愿意多事。”

    司马光质问:“如果与政绩无关,官员就会什麽都不做。农民想要借贷,也无法从官府借出。青苗法等於废了。”

    “那就看官员自己的想法了,”徐来说道, “愿意善待农民的官员,自然会与民方便。想要偷懒的官员,等於当地的青苗法暂时废除。”

    司马光听得又好气又好笑:“你还不如直接废除青苗法,让地方官自行做主。继续养着那些常平官吏,纯属是浪费俸禄!”

    徐来说:“一步步来吧。”

    司马光也不再说什麽,按照徐来的做法,也就浪费一些俸禄而已。至少不会像王安石那样搞得天下大乱。

    但这是徐来的真实想法吗?

    王安石折腾得那麽厉害,终於搞出一套完善的常平系统。徐来舍不得直接废了!

    他真正想做的其实是银行。

    常平系统,已经为做银行提供了官吏、场地、库房和资金池。

    但要转化为银行,问题还非常多。

    最大的问题并非贪腐。

    就算不搞银行,钱粮摆在那里就没人贪污?照样会贪!仓库官吏甚至偷偷拿回自己家。

    执行力也不成问题,宋代有大量“央企”和“地方国企”。今後搞银行,也有的是人才和办法。

    真正的问题在於坏账。

    放给农民的贷款,如果不暴力催收,极有可能收不回来。一旦赋予催收权力,又必然搞得乌烟瘴气。

    甚至还会有刁民勾结银行官吏,疯狂向银行借钱却始终不还。如果出现大量收不回来的坏账,银行严重亏损很难坚持下去。

    需要将银行系统,从地方官府剥离,直属於中央某机构。

    银行没有暴力催收之权,百姓如果逾期不还贷款,银行需要找官府告状。大宋官府,自有一套处理债务的方法。

    而银行失去了催收大权,再加上有回收率、逾期率来考核政绩,就不会出现强行摊派贷款、诱使百姓贷款的现象。

    不过这样一来,难免“晴天借伞、雨天收伞”。

    银行只愿借钱给有抵押物的百姓,真正急着用钱的贫民反而借不到钱。这就失去了青苗法的本意。

    所以,徐来不准备继续搞青苗法,只打算利用青苗法已有的系统。

    如今的大宋,货币流通很成问题,许多地方都在闹钱荒。就连商贾都不容易借到贷款,异地汇兑业务只在少数大城市有,而且“手续费”特别高。

    先来看看这个规定:

    携带金银铜钱出城门,按携带数量多少来抽税。税率最低为0.8%、最高为5%。

    如果携带金银铜钱数量特别多,会被直接视为货物,还要在城外收费站交过路税。税率最高为5%。

    如果携带金银铜钱出国门。不用交税,直接交人头。

    这种对贵金属收税的规定,导致商贾只运货而不运钱。且只有极少数的大商行,才在少量城市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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