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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5 庭审(1) (第2/3页)

   律师:“你说TT里的体液属于被告,那有没有在TT的外部检测出本案被害人的DNA呢?”

    证人:“因为TT当时是在垃圾桶里搜到的,由于已经被垃圾桶里的其他物品污染,所以无法提取出女方的DNA。”

    律师:“那请问证人,你可以百分之百确认这个TT,即是被告与被害人所用吗?”

    证人:“……不能。”

    律师朝法官鞠了一躬:“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下一位证人出庭,证明在傅正邺房间的沙发上发现了被害人的毛发。

    律师:“请问在案发现场,除了被害人的毛发,是否还搜集到其他人的毛发,除了被告的?”

    证人:“是的,我们在现场还搜集到几根黑色的女性发毛。”

    律师:“那照检方的意思,因为在房里发现了被害人的毛发,就推测被告与被害人发生了关系。那现在在现场还发现了其他人的毛发,是不是可以说当时案发现场还有第三人,又或者当时,根本就只有被告与第三人在一起?”

    检方站起身:“反对!”

    法官看了首席律师一眼,敲了法槌:“反对有效,请辨方律师注意你质询证人的方式。”

    律师鞠了一躬,对法官道:“我方现在申请传唤第一位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来了,是一位长着大胡子、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对方介绍自己是南加大材料科学与工程的教授。

    紧接着,法庭的电子屏幕上出现了几张照片,是傅正邺当晚在酒店餐厅出现时所穿的西服。

    “请法官与各位陪审员看向屏幕。这是被告当晚所穿的西服,”律师手中的遥控器一按,屏幕出现了另一张图片,“大家可以看到,被告身上的西服,与意大利XXX品牌2023年春季新款一样。”

    律师随后出具了品牌方开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傅正邺的确于两个月前从他们旗下洛城分店购入一套这样的西服,上头有购入日期、傅正邺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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