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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枪击事件 (上) (第3/3页)

奸、当街伤人、敲诈外地客商、强买强卖什么的,对于他们那一伙人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而且陈雨城对于本县历来的几帮混混太清楚了,不管哪个时期,混混们强拉着少女们去强暴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经常性的娱乐活动,打架斗殴,逞强争霸,更是撞上了就来。

    更让一般人对他们忌惮的是,这些人往往还跟警察们多多少少有些关系,可能这与就县里的那么几个人有关,县城也就那么大,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真是避无可避。

    就比如此时,当陈雨城盯着宁疯子问:“你跟他熟?”

    “一起吃过饭。”宁疯子也坦然点头,然后他又跟陈雨城说:“讲和了吧,我去帮你跟四毛说说。”

    但陈雨城摇头,他跟四毛、五毛的又没恩怨,这事的重点不在四毛,所以最后他也坦白了:“这事可能跟小谢有关,所以才要请动你们,帮我抓好关键证据,当然,趁这个机会,你们也可以帮县里,趁机除掉‘四毛”这种祸害吧,那可是对全县的人民的大贡献。”

    宁疯子却老实地摇了摇头:“我压不住……”

    他真不是在推托,而是确实有点压不住,华夏的各地混混们,都各有特色,但共同点是,能成名并长时间嚣张的最主要的不是凶名在外,而是多数有个强力的保护伞或铁关系,到了二千年,大混混还一般都是企业家或某公司老总,甚至Rd代表等。

    一个势力形成后,它的关系网也必然是盘根错节的,当然,话又说回来,华夏的地方帮派黑社会,也不可能真的能斗过国家暴力机关,一旦上层下了决心,那么他们就成了一群光股屁小孩,随时都能镇压的死死的。

    所以说来说去,关键还就是有没有那个必要,在平时敢不敢下那个决心,因为一些当官的有一种普遍心里,就是尽量地少得罪人,尤其是本地的亡命之徒。

    与此同时,在不得不选择的情况下,比如说现在,宁疯子的态度就不像平时那样睁只眼闭只眼了,因为陈雨城后面还站着赵向北,而赵向北后面站着的人,更是吓死人。

    陈雨城当然知道宁疯子担心什么,其实除了关系之外,他忌惮也也无不与武力有关。

    虽说这个时候,派出所所长一般配枪,但他不敢开枪啊,尤其是别人不是被通缉的危险犯罪份子的情况下。

    在他不敢开枪的情况下,如果像个二愣子那样,带着几个人去抓“四毛”,那对方马上就会要他们好看,混混所以叫混混,那就是他们并不怎么把蹲号子看成一回事,反而一定意义上当着光荣,而到了大混混的级别,那就更令人头痛,因为他有很多小弟嘛,他要真下定决心玩弄某个小干部,随随便便能把人弄得欲仙欲死。

    就不说以后的事,眼下宁疯子如果一上前抓捕四毛那帮人,那四毛铁定当场跟宁疯子他们开打,然后逃回县里,你拿他们乍地?请求县里的民警去抓捕他们?嫌丢人还不够吗?

    在八三年严打时,县的几个大混混被抓时,都是几十个民警加武警一起行动,追到或突然抓捕时都是十几个大汉一起扑上去抓的,一个两个的谁敢上?

    大混混跟普通人的区别之一就是,他们都长着一颗豹子胆,一般身手都可以,而会打架的,其实胆量占了一大半成分,身手力气什么的反而不是那么重要。因为街头斗殴,真的跟拳台是两码事。

    就因为陈雨城比较懂这里面的道道,所以笑了笑道:“如果四毛他们明天真来找我,那我就先帮你们拔了他们的毛,再把他们打得比死狗都不如……然后你们再上……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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