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宋朝的司法 (第2/3页)
安石的语气中带着歉意,在桌上翻來翻去,众人在一对草拟的奏折下面找出几个册子,
王安石一本一本的递给王旁,一边递给他一边说着:“你这小子也不知道上辈子是什么修行,既沒参加科考,又沒经过吏部的开列、考授、拣选,甚至连磨勘都沒经过,竟然做到了王爷,以前凭着脑子快做事可以,以后怕是越來越难了。”
王旁看着手中的册子,太宗朝《太平兴国编敕》、《淳化编敕》,真宗朝《咸平编敕》、《大中祥符编敕》,仁宗朝《天圣编敕》、《嘉祐编敕》、《庆历编敕》,
“爹,您不是想让我今天一晚上就把这些都看明白吧。”
“都给你,有空就看看,这次你提议这公审皇上能同意,御史台沒弹劾你可算是个奇迹了。”
王旁呵呵笑了笑:“哪是什么奇迹啊,他们都等着看结果,抱着的想法不同而已。”
“是啊,而且都等着看你下一步要做什么。”
“那多谢父亲大人了,我先收下有空慢慢看。”
王旁说完,走到王元泽面前,朝他使了个眼神,王元泽立刻会意也站起身來向王安石辞别,
兄弟两走出去房,沒走几步,王旁将一摞书放到王元泽手上:“哥哥,这些,简单说说。”
“你啊,又取巧,你是怕哪天爹爹问起你,你答不上來吧。”元择看了看手中的这十几本书,摇着头笑着说道,
“哪啊,这些你让我背我都背的下來,不过哥哥你也知道,我就怕看着咬文嚼字的东西了。”
元泽送王旁出府,一路说着这些书大致,
宋朝前期的司法机构,实行增设新机构以夺旧机构职权,六部寺监职权大多为相应的新机构所夺,但涉及司法的刑部、大理寺,保留较多的职权,这在北宋前期的省、部、寺、监中是少见的,刑部作为朝廷司法政务机构,宋初掌管“律令、刑法、案覆、谳禁之制以及其他司法行政事务,保留较多的职权,
大理寺是朝廷司法事务机构,北宋前期并不直接审案,大理寺只是依据各地上报的“奏狱”案件材料进行审断,然后报刑部,以后改为报审刑院详覆,大理寺的详断官还每日轮差到审刑院商议上奏案件的文字,
为了纠察首都开封各类司法审判机构的所有徒罪以上案件可能出现误判的情况,大中祥符二年(1009)设立“纠察在京刑狱司”,所有御史台(天圣八年前)、开封府、三司、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等机构,审判的徒罪以上案件,都要供报,如有必要则“追覆其案,详正而驳奏之,凡大辟,皆录问”,并可直接重新进行审讯,主要是侵夺审刑院的首都地区死刑案的详覆权,
宋朝前期的司法情况与唐末、五代相近,至于以不合情理为由,法外量刑,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所以说宋朝到目前为止还是“人、法并行”的司法情况,
这些就和王旁想的差不多了,快走到府门口的时候,王元泽又将书掖到王旁的怀里:“这些是父亲找出來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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