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司法独~立 (第2/3页)
g军中年龄较大需要退伍的基层军官担任,也有些是战斗中致残无法再留在部队的基层军官。
这些驻军需要有个机构,或者衙门,刘厚直接给给它起个名字叫武装部,而这些军队也直接叫某某地方驻军。武官也按相应的官职来叫,县的武官就叫连长,郡的就叫营长。
这些驻军武官熟悉ho
g军的训练方式,又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有他们在,很快就能训练出一支堪用的地方守卫军。关键是,这些人对刘厚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和忠诚,那些县令即使有异心也不可能指挥得动他们,和他们一手训练出来的军队。
然后,主管人事的功曹史一般也是刘厚派去的人,对于一个机构来说,财权和人事权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所以,主管计财的少府也是需要抓在手中的。
抓~住这三个职位,一个县基本就在朝廷的控制之下了。县官即使想玩什么花样,也跳不出刘厚的五指山。根据司马懿的“诡计”,刘厚特意设置了一个新的官职:监察御史。其职能相当于检察院加秘密间谍组织。
好吧,秘密间谍组织这个名称有点不好听,叫锦衣卫也不完全对,他们其实只是拥有侦察权,不管是暗中进行的还是明面上进行的都可以。他们会收集辖区内任何人的犯罪证据,包括县令大人的。
当他们掌握了某人的犯罪证据后,会发出照会文书(相当于批捕文书)给县尉(政法委书记),县尉再找来贼曹(公安局局长),让他出动捕快去逮捕嫌疑犯。如果嫌疑犯势力太大,捕快搞不定,他们也会提请武装部出动驻军辅助捉拿嫌疑犯。
嫌疑犯捉获后,监察御史将侦察到的证据提交给法庭,对嫌疑犯提起公诉。而审判的法庭,原来一般由县尉担当法官进行审案,有时县尉也会聘请一些吏员辅助他审案,这些吏员一般叫判官。
现在刘厚特别将法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不受县令管理的机构,相应的,审案也由专门的法官(判官)负责,县令和县尉都不得再插手审判过程。这一点甚至和刘厚原来生活的那个时代有点不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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