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庞黄 (第2/3页)
只是,彭瑶她却全盘接下,默默的放在心里,把那不停翻涌的惊涛拍岸般的种种情愫,化作手里折叠的许愿星,翻涌一次,折叠一颗,放在不会漂流的漂流瓶里。
唐森没有想过和他的这个笔友谈恋爱。或许,他随着后续信件的来往,也有想过。但是,也仅仅是一个短暂的回眸,一闪而过,一晃即逝,即便是犹如流星雨划过天空,也激不起一片情海里的小小浪花。
因为,他没有把他的这个笔友放在意上。真正被唐森放在意上的,一个是柳飞嫣,而另一个则是初中部的“庞金雅”。
庞金雅那时候上初二。成绩不是特别好,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她是市里人,在市里上的小学。因一些不知所谓的原因,她来到了N县,在高等实验中学初中部就读。
她所在的班级在一楼,而她坐在教室里的后排靠窗的位置上。
唐森是班里的大脚后卫,主要任务就是挡球铲人。有一天要上体育课,足球队里的人闹哄哄的带着足球就往操场跑。经过低年级教室的时候,队友传来一球,唐森大脚开出,偏了。球撞碎了打开的玻璃窗。
唐森赶紧的上前赔礼道歉,等着低年级教室的班主任过来赔钱。窘迫中,他看到了落落大方的庞金雅。他被一个处变不惊的低年级的女孩子所吸引。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庞金雅,忙不迭地介绍自己的名字,年级,问庞金雅的名字。只是,庞金雅好像对他这个大年级的高中生不感冒。
庞金雅的同桌看着唐森那激动的样子,像多少天没吃盐的一样,乐呵呵的告诉他,她叫庞金雅。
唐森也不傻,赶紧扒拉地要了庞金雅同桌的名字。女孩告诉他,她叫邵红琳。
唐森他就是一只农村田埂边上的癞蛤蟆,没有见过大城市高楼大厦里飞出来的白天鹅。他被庞金雅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的青春魅力所折服,他喜欢上了她。
没见过世面的癞蛤蟆,哪知道些白天鹅掠过的天空有多广阔?她,静静地站在那里,就散发着无边无际而又炫彩迷离的气场,着实让唐森着迷。他找不到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她,唯有“圣洁”二字从他的脑海里蹦出。他觉得这两个字,蹦出的特别及时,又特别的贴切。
后来,唐森给庞金雅写过情书,送过照片。只是,她从来都没有回应过。她跟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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