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2/3页)
团队的牧师,这绝对是重中之重的,因为牧师意思,就等于说一个团队的弹药库没了,什么比这个更厉害?似乎没有了吧?
那Boss在露出了这极为人性化的一幕之后,我给你一脸他们也是一脸震惊的看着这个Boss,然后竟然是嘴角畜着一抹凶残。
王科看着他们兴奋的表情,内心之中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这个念头就是“这群家伙莫不是疯了吧?”
除了法师弓手牧师骑士,这个团队之中还有着一个战士,这个战士是属于高伤害和高防御的职业,当然这前提是他能够近身。
战士一旦近身战斗,他那强壮的身体便是可以给他带来绝对不俗的战斗力,包括防御力,那种庞大而极重的盔甲也只适合战士在近战战斗,至于远程,呵呵,想都不用想了,因为哪怕是一个法师,只要是移动度稍微快一点,便是可以轻而易举的磨死这些庞大的战争机器,而不同于战士的骑士是因为他们可以进行马上冲杀,这一点很重要,而《第二人生》的设计师很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也是把这一点设计到了游戏之中,一旦有战士要转职成为骑士,那么他们便是能够获得一匹马,这匹马便是可以陪伴他们很久很久,一旦一个游戏玩家的等级到达一定的级别之后,他们便是可以选择一个城市进行守护,甚至为了保护城市而进行战争,而骑士对于任何一个战争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力量,因此王科想都不用想,骑士,是这个游戏之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因为游戏方在骑士这个职业上开的不少,这其中还包括战马的一些条件。
而王科显然是不喜欢那种笨拙的装束,舍弃战马,或者更高一层的战龙来说,骑士在面对他这个盗贼都是没有半点胜率可言,所以王科显然是直接将这个选择直接抛弃了。
他不喜欢骑士,他喜欢更为灵活的盗贼。
有人肯定会问,他为什么不选择同样拥有极为敏捷行动的弓箭手,但是很显然,王科也不太喜欢。
他认为盗贼才属于自己的性子。
王科静静的看着两边进行的战斗。
一道道极为绚烂的法术在空中爆裂出一阵阵耀眼而美丽的能量砸向那个巨大的肉球Boss。
但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伤害对于他那庞大而细长的血条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的伤害,因此这个Boss大可不在自己血条上花费心思,因为一旦战斗停止下来,那么他的血条便是会在很快的度之中恢复如初,这点对于他这样的庞大Boss来说,无所谓。
他现在所要想的,只是如何将眼前的这些人杀光,然后将他们变成自己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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