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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八百二十四章 风投女王 (第3/3页)

子爽利。

    “哎呀,张老板,又来捧我的场。真是谢谢了。啊,对了,你的酒在我这儿可卖的太好了啊。下月你按出厂价再给我多安排几箱。今儿这瓶五粮液算我送的。你可别跟我客气……”

    跟着一转眼,就主动跟米晓冉搭顾上了。

    “哎呦,这位贵客是第一次来吧。错不了,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的姐们儿,要是来过我肯定记得住。咱们今天见面了,就是朋友了,这小餐馆是我的,大家都叫我阿兰……”

    还真别说,有的人哪怕素昧平生,但只需要一个照面,就会觉得特别投眼缘。

    米晓冉和阿兰酒家的老板娘就这么认识了。

    而且让她们两个人都没想到的,她们在此后的接触中,不但信任感与日俱增,双方都有意成为合作伙伴。

    也因为同为单身妈妈,彼此日渐熟悉,因相似的人生选择和互补的个性投缘,成了事业上和生活中都无话不谈的朋友,比亲姐妹更像亲姐妹。

    或许这就叫做缘分吧。

    最终在翻过年来的1993年1月中旬,双方正式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米晓冉代表美国格雷戈里海外投资基金出资八百八十万人民币入股阿兰成立的阿兰酒家餐饮公司。

    这笔投资,计划将在1993年到1994年间,用于在京城热门闹市开办三到四家分店。

    有关股权,分红和经营,双方也做了特别约定,说起来也并不复杂。

    阿兰以现在的阿兰酒家和个人的经营能力入股,占股六成。

    美方以资金和合资企业资质占股四成,米晓冉代表美方只出钱,不出力,只享受财务投资的成果。

    所有经营方面的事务都由阿兰负责,美方只派财务人员负责账目审计和监督。

    在未收回美方的投资成本之前,所有经营上所获得的盈利,除了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外,都优先用于回收开店的投资成本,这是为了尽可能的避免美方的投资风险。

    等到投资成本回收完毕,盈利再按照六四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至于张士慧为米晓冉介绍的另一个大观园酒店的投资项目,谈起来也比较顺利。

    米晓冉实地考察的结果很理想。

    大观园作为一个有四大名著之一文化背景的景区公园每天的游客确实不少,而且还承担着一部分接待外宾和外地干部的责任。

    许多外国人和外地人慕名而来,客源的保障很扎实。

    另外,区政府对于资金的渴求确实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地步,在股权比例和分配方面给出的条件也很相对优厚。

    酒店的设计也很出色,基本建筑结构都完成了,要是有钱,几乎直接就能进入装修阶段。

    米晓冉尤其欣赏“红楼宴”的理念,觉得要是能把《红楼梦》里的珍馐美味都能还原出来。

    在公款吃喝盛行的大环境下,一定会让酒店的名望更高,更受客人追捧,不可能不赚钱。

    于是也是在一月初,过完元旦,她就拿出支票和相关单位签署了投资协议,她代表美方投资四千万给大观园酒店,获得酒店25%的股份。

    依然是只享有财务投资成果,不干预具体经营的合作方式。

    酒店方为了感激这个从天而降的财神爷,甚至还赠送给米晓冉个人永久三折消费的权限。

    所以在1993年的年初,米晓冉的心情是无比兴奋和激动的,她回来才短短几月,所管理的资产已经有六分之一找到投资项目了。

    罗杰斯连锁餐厅,阿兰酒家,大观园酒店,每一个项目回报都是很有潜力的,已经足以对美国老板做个交代了。

    哈哈,尤其是大观园酒店这个项目,简直和宁卫民投资的龙宫水族馆的相似度太高了。

    说白了,别看他宁卫民吃到了《西游记》的红利,咱也不差嘛。

    拿下这个项目,也就等于她会帮助自己的老板,永久享受《红楼梦》的红利。

    假以时日,未必就不能和宁卫民分庭抗礼。

    哈哈,按照华尔街的说法,我应该也算是华夏的风投女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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