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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选你幸运侯补(上) (第3/3页)

买点东西,你要来吗?”

    她问的是雪曼丝。

    雪曼丝看了看亚娣,摇头道:“下次吧。”

    暗舞听罢,拿好皮包,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离开。

    “她在生气?……”露夜音望着暗舞的身影,脱口而出。

    “啊?”良越呆了呆,直觉露夜音错了——他虽不待见暗舞和雪曼丝,却知俩女是同班,交情又极好……暗舞怎么可能无端地生雪曼丝的气呢?

    事实上,暗舞确实生气——在生闷气。

    暗舞自身的才华或许比得上雪曼丝,可惜出身却不如雪曼丝——她生于破碎的家庭:爸爸是小偷,每隔几年,总被警察抓了关大牢,这三年内都不可能出狱,好在暗舞三年的学费、生活费已经交了;妈妈是舞女,虽已逝世,舞女之女的名声却落在了她的头上。她自小便知家境不好,因而她早熟,肯刻苦,更有上进心:即使她在音乐比赛上输过同一对手无数次,也从不服输。

    她想着她还年轻,输个百来次也不可怕,只要她不放弃,持之以恒,总有雨过天晴的一天——He who laughs last,laughs best.(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那是她最喜欢的座右铭,她坚信: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她已经高三,如果再念大学,还需一笔资金,即便不念大学,她也要生活费——成为“新星形象代言”带来的优势与好处,相信喜欢音乐的人,谁也没法拒绝。

    学校虽没大张旗鼓地捣鼓什么新星形象代言,底下的师生们却心知肚明——她暗舞是比不上良桔红、折飞等那一批优秀天才,却也不是亚娣这眼镜男可以踩的。

    可笑,现下,亚娣就踩下了她,打破她的信念。

    更让她没法出气的是,亚娣是雪曼丝的男朋友。

    果然,有个厚实的靠山要比刻苦努力轻松得多。

    山下的深秋并不算冷,凉风徐徐地吹来,反倒令人凉快舒服,尤其对于那些行走了十多分钟的人。学校坐落比较偏僻,距离市中心有些距离,若是徒步,大概得走半个多小时,换作娇生惯养的女孩,也许都不乐意步行,而她却无所谓。

    周围的行人少得很,车子也不见几辆。暗舞拎着皮包缓缓行走,惬惬意意——出校买点东西只是借口,实则她想散心,不想见到亚娣炫耀的嘴脸。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慢悠悠地驶来,刻意在她附近停下。

    车里探出一张脸来。

    那张脸约有三十多岁,肥头大耳。

    “哟,这不是……”大腹便便的男人笑眯眯地打量暗舞的脸蛋,像是遇到了什么熟人,浑身洋溢快乐的气息,“好久不见——走,我带你去兜风?”

    ——走在大路上,有个陌生人忽然邀请你坐车,你会是什么选择?

    暗舞百分百地确定她不认识那人,微微地冷笑:她虽是舞女的女儿,但却从未轻贱过自己。至于半路遇见的这类好事,她向来敬而远之。

    但是,如今,她忽想任性一次——凭什么都说陌生人搭讪会是骗子呢?她全身上下有哪些值钱的?因此,她二话不说地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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