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起意进城 (第2/3页)
。祭炼地过程中,也一一体会出了这件法器的种种妙用。
收功起身后。她意念一动。那飘浮在面前地软鞭便缠上她手腕化作一个鲜艳如血地手环佩戴在腕上。这正是孟雄飞炼制地这条软鞭地第二形态。变作手环后。其颜色变得更加鲜艳莹然。质地如玉。整个看去。像是个血色地珊瑚所做。平日佩戴。倒也不失为件漂亮地饰物。
胡艳红看得很是喜爱。不住地翻看。
看她喜欢。孟雄飞也是高兴。微笑道:“给你这法器起个名字吧!”
“你地枪起名了吗?”胡艳红没去想。却先反问。
孟雄飞道:“起了。叫乌丝血藤枪。”
胡艳红起身笑道:“那我这个就叫乌丝血藤鞭吧!”
这名字起得很没创意,但孟雄飞明白她的想法,便也没说不好,只是微笑以应。
试演了胡艳红地乌丝血藤鞭,孟雄飞便没在试演自己的乌丝血藤枪。这两件法器都是同一条血藤炼制,特性相同,能力自也是大同小异。试了鞭便也等于试了枪,所以他只是试了试枪头地尖锐锋利程度。
结果自然是没让他失望,完全符合他的预估。这一段血藤原先有十几米长,可说十米炼制成了枪杆,而剩余的几米则全部浓缩凝炼为了枪尖。再加原本又是千年老藤精,其坚硬锋锐程度可想而知,虽是木质,却远钢铁。完全的削石如泥,刺木如豆腐。
试过之后,他又试了试御器飞天。他现在的修为,已是完全能做到御器飞天了。法力一摧,当即枪身一亮,鲜艳如血,同时一道红光从他身上腾起。运念一起,血藤枪便带着他冲天而起。
御器飞天的度比之他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要快了许多,完全及得上一辆赛车。但相应的,法力消耗却也要大了许多。所谓法力,乃是真气与灵力的结合,真灵相合是为法。这消耗的不止是真气,还有精神灵力,而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则只消耗真气,两者各有利弊。
御器飞天的能力可说所有的法器都有,因为这是人的法力与法器相结合所产生的能力,只要你的法力修为够达标,便可御使一件法器飞天,并不单止是法器的作用。但决定度的却是两者都有,法力够高,可以飞得更快;法器更好。并且本身就有飞行与度等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可飞得更快。两者相结。则效果更佳。
孟雄飞的这两者可说都还不够好。所以飞得也只是一般。但就这一般,度却也是很快地了。他没飞多远,只绕着山谷飞了一圈便返回降落。
胡艳红一直眼睁睁在地下仰头瞧着,看得颇为艳羡。她的修为,还远不及到御器飞天地程度,所以虽有了件法器。却也仍是只能羡慕眼馋地干看着。
孟雄飞瞧到她神情,微微一笑,便又带着她飞了一圈。飞回落下,略休息片刻,孟雄飞开始练习起伏波枪法。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练习伏波枪法。之前一直未化形,四只牛蹄子拿不了枪,始终不能真正演练。虽在脑中推演了无数遍,在识海中以灵魂地状态练习了无数遍,但始终都不能作真。严格讲来。也全然算不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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