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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8章 我是老兵 (第2/3页)

受到血色大字染过大地的震撼。

    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宣言,血红色的大字燃过整片梁地,宣誓着这片土地的归属,召唤着复国的力量!

    老全激动地往下走去,比以前走得都要快,老迈的身躯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涌出使不完的劲。

    他急匆匆地回到他努力挖出来的山洞里,在最深的地方,拖出了他的大木箱子,把他那刚刚打猎回来的儿子唤到了身边,颤巍巍地将一身擦得锃亮的衣甲穿戴到儿子的身上。

    这身衣甲,伴随这老兵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光,虽然修修补补不知道多少次,但是这副好材料锻造的衣甲,是战场上保命的好东西,这副衣甲,救了老兵许多次,他将自己的衣甲穿到了儿子的身上,儿子魁梧的身躯将这副衣甲撑得满满的,让老兵不禁失神了片刻。

    曾经,他也年轻过,穿着鲜亮的衣甲,随着乡里的老兵,走向了边疆,那时候,他也把衣甲撑得满满当当的。

    老兵拍了拍儿子肩膀,他已经无力再上战场了,多年的旧疾在半年的时光里侵蚀了他的身体,他的全部希望,都倾注在自己儿子的身上。

    以后,他的儿子,就是“小全”。

    “刚子,看到敌兵别怕死,跟他拼命去,你爹我跟人拼了一辈子的命,想杀我的全死了,我想杀的也死光了,战场上谁先怕了,谁就死……”

    老兵最后才把刀交到了儿子的手里,刀磨得亮堂堂的,锋利得很,上面染过敌人的血,也染过自己的血。

    又交待了几句,梁国有难,正是需要他们这些当兵的为国效力,他已经不行了,就让他的儿子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儿子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天,他也等了很久了,他的父亲,心里有一份执着,他何尝没有自己的坚持,不需要多说什么,向老父亲跪在磕上三个响头,牵起一匹老马,在阳光下,疾驰而去。

    老全带着孙子,还有儿媳,站在高处,目送着他离开,这个家,就要靠老全的肩膀扛起了,在他闭上眼睛之前,老全不会让孙子和儿媳饿着,他是老兵,他顽强地活着。

    梁地之内,血色的“梁”字犹如一块投进湖里的石头,乍起波澜。

    年轻力壮的,不是很多,许许多多的小孩,还没有彻底成长起来,还缺几年的时光,这个时候,能够为这个坚毅的国家流血拼命的,更多的,就只有那些顽强的老兵了。

    和老伴一起晒着太阳的老孙头,瞥见了血召,只是用自己苍老的手,抚过老伴的白,老孙头这一辈子,都奉献在了边疆之上,他将老伴的头撩到耳朵后面,眼中的目光一如当初,仿佛这道目光穿过了几十年的岁月,看向穿着红妆的新娘,他抱歉地看向自己聚少离多的老伴,换来的是老伴帮他整理衣衫的告别,她,还是和以前一样,贤惠懂事理,老兵的目光微微湿润,亲吻着老伴满是皱纹的脸庞,再经过一战,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每一次上战场,他都要和老伴做好生死离别的准备。

    我是老兵,但我不是侩子手,我心中也有我的温柔,我爱国,我爱家,我有自己心中的坚守。

    老孙头穿上略显宽大的衣甲,看起来有些滑稽,老妻一言不地帮他整理着领口,她不后悔自己嫁给了老孙头,老孙头是一个光荣的老兵,用老孙头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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