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八章 诛杀邪魔外道  万劫归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七十八章 诛杀邪魔外道 (第2/3页)

不在他们眼中。各派高层听了左岸道人的一番言论后,热烈附议。

    眼见众人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左岸道人挥了挥手说道“诸位道友,且听贫道一言。”

    左岸道人的话很有分量,原本热热闹闹的三清殿,迅速变得落针可闻。

    左岸道人很享受发号施令的感觉,起身说道“不满诸位,在来帝海之前,圣湮的薛丞相已经和我做了沟通,他亲自向我允诺,只要我们能除掉姓池的一家,往后玉丸的供应将提升一倍。”

    “什么?一倍?可能吗?”

    韩旭子离他最近,不敢相信的问道。

    “是啊!一颗玉丸能够节省我们九个月的苦修,像我等门派高层以前每年能分两颗,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如果翻一倍……天级可期啊!”

    无极门副门主张天治,憧憬着说道。

    “天级太遥远!传闻中,只有上古轩辕皇帝达到过那个级别,我等后辈恐怕没有希望了!”

    “以前是没希望,现在有了玉丸,我倒觉得希望很大!”

    “说起玉丸,放眼宇内,只有圣湮的殿下能够炼制成功,我辈受他恩惠十几年,他的敌人便是我等死敌。此次绝对不能放过姓池的。”

    “没错,没错!一定要把姓池的挫骨扬灰!”

    韩旭子很快冷静下来,向左岸道人问道“左岸师兄,听闻此人有一架兄弟会的飞船,行踪诡秘,怕是很难找到他吧?  ”

    左岸道人沉声说道“不错!不仅是我们,连圣湮都无法确定他的踪迹,但可以肯定是,他就在帝海周边活动。我们也无需去找,要逼他主动现身。”

    韩旭子继续问道“怎么个逼法?”

    “此子少年得志,偷袭和盛集团后,刻意留下了五个活口,虽是无辜之人,但也从侧面可以看出他做事不够老练。我们就从这里下手,先杀掉那五个保安做饵。”

    韩旭子顿了一下,问道“如果……他不肯上当呢?”

    左岸道人听闻此言,面容阴森恐怖的说道“不上当?哼哼哼,那就怨不得我了。池姓本来就是小姓,整个帝海不过几百人,我们就一个一个的杀,直到杀光为止。”

    韩旭子猛然愣住了,其他的教派领袖也同样一副震惊的表情。

    其中一人说道“滥杀无辜,似乎有违天道!”

    左岸道人冷笑连连的说道“天道?呵,我们才是天道,他们只是蝼蚁。如果‘铭阳宗’不想参与,我不会强求,至于玉丸……你们也就别想要了。”

    铭阳宗的老道听到他的威胁,脸色立时大变,诚惶诚恐的说道“误会,误会!左岸师兄,铭阳宗上下谨遵差遣。”

    腾龙度假村内,刘强被池志恒撵了下去,还没站稳身后就传来了一道轻微的气流。转身看去,悟空竟已消失无踪。

    此时此刻,刘强的面容异常愤慨,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骂道“他娘地,虽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但这帮邪魔外道真的不应该存在。”

    池志恒站在舰桥悬窗前,面容平静的看着外面的夜景。

    比尔王略有担心的问道“池校长,你倒是表个态啊?”

    池志恒朝玻璃上吹了口气,问道“听他们的意思,那个玉丸功效非比寻常,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比尔王很诚实的说道“不知道!”

    池志恒闻言,迅速眉头微皱。

    比尔王见状,连忙解释道“宇宙中能够补充灵元的东西多如牛毛,没见到实物,单凭想想是猜不到了。”

    池志恒为之苦笑不已,说道“圣湮成立将近四十年,那个殿下的修为……”

    比尔王这才恍然大悟的说道“哦,原来你在担心这事!真是吃饱了撑得,瞎操心!  ”

    池志恒不满的说道“这怎么会是瞎操心呢?一旦让他凝聚了灵婴,修为将直逼‘士六级’神武修士,地球上还有谁能压制他?”

    比尔王鄙视的看着他说道“哎呦呦,不得了,竟还记得我说过的话!那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在广袤的宇宙中,罡气修士能够凝聚灵婴的比例是十万分之一呢?”

    池志恒刷的一下睁大了眼睛,问道“什么?十万分之一!靠,太夸张了吧?”

    比尔王强调着说道“一点都不夸张!你想想看,‘气海级’罡气修士战斗力不过相当于‘士三级’的神武修士!可仅仅晋升了一级,凝聚灵婴之后,战斗力却暴增至‘士六级’水平,能不难吗?比徒步上青天都难!”

    池志恒的见识毕竟太浅,听风就是雨!经过比尔略微开导,方才明白过来!当然,心里的害怕并没有完全消除,忍不住多问了一句道“万一他走了狗屎运,凝聚成功呢?”

    比尔王抬头望天,喃喃自语的说道“太阳系如此之大,又不是只有地球能住人,我们可以到火星上去发展吗?”

    池志恒听闻此言,迅速低下了头,有气无力的问道“悟空,准备好了吗?”

    “是的,校长!只等你下命令!”

    “很好,绝不能留下半丝生机!”

    悟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