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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早恋 (第2/3页)

也不在少数!我曾经在别的论坛里看到有人举出这个论据,但立刻就有自称为老师的人出来反驳,认为这个帖子的斑竹是以偏概全!可反过来想,家长和老师从早恋的不良影响就说所有早恋都是应该禁止的,那么,这是不是也是以偏概全呢?

    另外,学校将早恋的概念划分得非常的奇怪。这从中学生守则里可以看出:学校将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定义为早恋!这个就牵涉到对于男女间关系的理解——是不是交往过密就一定是早恋,而早恋就一定是交往过密呢?这个回答是否定的,有很多关系非常要好的男女同学,交往非常密切,可他们并没有早恋;而有很多情侣(以笔者的观点,是可以这么称呼的)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可是他们却依然早恋。所以,将这二者等同起来是错误的。而且,从这里引申开来,如果想要男女生的成绩的身体不受影响,就得禁止男女生有非常要好的异性朋友。我们都是十六七岁的青少年,那照这么个搞法,难道要我们以后都去当和尚和尼姑吗?

    而且,对于学校公开禁止学生早恋,中国是很普遍的,可在国外——至少是美国——我们的外教就说过,学校不提倡,但也不会在校规上公开写出“禁止男女交往过密,禁止早恋”这样的字眼。

    这里面除了中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外,还有我们的家长对于孩子早恋的目的的认识。

    中国的家长普遍认为,孩子早恋,是对于成年人的一种好奇。是在与异性的交往中寻找一种刺激感、新鲜感、对于好奇心的满足以及自身虚荣心的满足,并非是真正的感情。而美国的家长则充分尊重自己孩子的选择,认为这是孩子自身的选择,是孩子自身的感情使然。于是,这两种认识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对于早恋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我承认,确实有那种因为好奇或虚荣而产生的早恋。

    上次猛然听说某个班内部同时出现了六对情侣,朋友就笑了:“这六对里面,能有一对是真的在恋爱就好了!只怕其他的都是在炫耀而已!”诚然,这种现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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