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杀妖,有什么不对? (第2/3页)
不然,用得着虚头巴脑得整个契约出来?还不是为了占据道理。
妖魔不会干涉他,而正道的修士么,大都讲究个面皮,仔细思考过后,他觉得这样做,哪怕被修士逮到,也抓不住他什么把柄。
“我做事不讲究?”法海嗤笑道:“你一个妖魔,还跟我谈讲不讲究?那些想要离开南安镇的百姓,你对他们讲究了吗?还要,今年地里的粮食为什么会不翼而飞……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法海又不是傻子!
能一下子偷走那么多粮食的,显然不是普通凡俗能做到,要么是修士,要么,是妖魔。
但问题来了,修士偷走粮食,没有想过后果吗?因此可得担上饿死无数百姓的因果!
图什么?
而妖魔……哪个妖魔,会缺这么点粮食?
更何况又这么巧,没隔几天南安镇就开了个新客栈,还存粮充沛?
这其中的联系,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发觉不对劲。
哪怕那些横死的百姓,真的没有想过这点吗?只不过作为凡人,就算发现了,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而已。
一想到这妖魔,将别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庄稼全部偷走,接着还当成货物卖给苦主,法海心中就是一阵恶心。
这种行为,简直比直接动手还要让人厌恶。
作为一个妖魔,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大威天龙!”他板着脸,爆喝道:“般若诸佛,世尊地藏,般若巴麻空!”
有风凭空而起,将男人身上的黑袍撕碎。
黑袍下是一头毛发锃亮的灰狼,男人上半身诡异的长在灰狼后背。
“狼狈?”
法海眼里闪过一丝恍然,难怪在他法眼中,会看到两道生命气息。
传说,狈是狼生下的畸形后代,前腿特别短,所以走路时要爬在狼的身上。
狈一旦出生,就成了狼群的军师,狡猾程度远胜狐狸,更别说这头成了妖的狈,也难怪会想出这么个钻空子的办法,来得若是个对妖魔恶感不是特别浓的捉妖师,说不定还真被他花言巧语蒙混过关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