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利字当头 (第2/3页)
要少交一定的金银,总不能让朝廷白给你证,更何况朝廷也没有余粮啊!
糜芳是一个没有太大本事,但不甘于寂寞地人,他利用国戚的身份,很轻松的为自己弄了一份劫掠证。在吕布的默许下,他又征集了一只三百人的,绝大多数由退伍兵组成的劫夺队,又费尽心思,硬是从程昱那里弄来了批文,从军械所弄来了一批准备淘汰的,秦军轻骑兵的制式装备。虽然是淘汰品,但并不代表这些装备已经不堪使用,相反,这些装备还很新。只不过秦军又研制出更精良的甲胄,所以才对大约一万名轻骑兵进行换装,检验新式装备的效果。他们换下地兵器盔甲,有相当一部分是要回炉重炼地。
糜芳仔细考虑了很久,觉得还是不放心,用想方设法的从各地弄来一批良马,又和几个纨绔子弟联合,找到了十几个曾经在大漠生活过地人做向导,这才意气风的出了。
不得不说,糜芳还是从行伍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他和几个纨绔子弟的部队足有二千人之众,这么一只部队的目标无疑是很大的。为了保证隐蔽,他下令各纨绔子弟各自为战,每十五天,到一处会合。他们在秦军最北方的一处要塞做了最后的休整,这才开始行动,深入大漠。
糜芳率领三百轻骑,一阵狂奔,足足赶了五天的路程,却什么都没有捞到,大漠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荒凉,这让他有些恼火。他用马刀点着向导的鼻子吼道:“你是怎么回事?已经五天了,我们起码深入大漠一千里,怎么什么都没有?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导苦笑道:“掌柜的,你让我做向导,我自然尽心尽力。可关键是陛下太厉害了,他将胡人都驱赶到大漠深处。要想找到百十人的小部落,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有耐心才成。”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骑手看了看远方,淡淡的道:“掌柜的,我们应该派出侦骑了。要不然,一帮轰的四处乱撞,大漠这么大,恐怕连根鸟毛都捞不到。”
糜芳有些恼怒的看了一眼向导,随即派出了一百名骑士,二人一组,进行侦察,自己则和其他的骑士就地休息,补充体力。
一行人在大漠上草草休息了一阵,众骑士纷纷赶了回来,绝大多数都一无所获。有两组倒是现了目标,但那头羊实在是太大了,大得让他吃不下去,那是足有三千多人的大部落。糜芳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他不笨,他心里清楚,自己不是吕布。用一只勉强可以称得上军队地骑兵,去迎战过自己十倍的敌人。这是自去灭亡的举动,更何况对方还是以骑射而著称的胡人。
其中的一组骑士却显得十分兴奋,年岁较轻的一个骑手笑道:“掌柜的,我们现了一只几十人地小部落,似乎是一个家族,财货不是很多,大概有百十头牛。三五百只羊,还有数十匹马。”
糜芳狠狠的将嚼烂地草吐了出去,随即道:“蚂蚱再小,也是肉啊!上马,收拾那个部族。哼哼,有部落就有女人,老子已经憋了好几天了。”
随行的骑士一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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