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物证比对  无仙之世:凡人之躯镇官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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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物证比对 (第3/3页)

    “铁证如山。”他长舒一口气。

    阿蛮看着草纸上画满标记的方格,忽然问:“先生,这些……公堂上能用吗?”

    林砚动作一顿。

    这是个现实问题。硅藻检验、淤泥比对、土壤分析——这些在现代法医学中基础的物证鉴定手段,在大雍朝的司法体系里,几乎闻所未闻。知府、师爷、甚至刑部官员,能否理解并采信这套逻辑?

    “所以要演示。”林砚缓缓道,“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不懂的人也能看懂。”

    他走到窗边,望着院中那棵枯死的槐树,心中已有计较:公堂之上,他需要准备三样东西——死者肺中提取的硅藻样本、矿坑黏土样本、以及其他水域的对比样本。用清水沉淀,让所有人亲眼看见差异。

    但在这之前,他必须先说服一个人。

    周文渊。

    这位刑名师爷虽然功利,却重视实证。只要能拿出无可辩驳的证据链,他至少会考虑采纳。

    “阿蛮,”林砚转身,“收拾一下,我们午后去府衙。”

    “现在不去吗?”

    “还差最后一步。”林砚看向那些样本,“我需要写一份详细的检验文书——用师爷能看懂的语言,把专业术语转化成他能接受的‘道理’。”

    他走到那张充当书桌的破木板前,铺开草纸,磨墨提笔。

    笔尖悬在纸上,林砚沉吟片刻。不能写“硅藻”,这个时代没有这个概念。要写“水中小虫壳”“微不可见之水虫遗骸”。不能写“淡水咸水差异”,要写“江河之虫与海口水虫形态有别”。不能写“土壤成分分析”,要写“各地泥土色泽质地之辨”……

    这是一场知识的翻译,也是一场妥协。

    但妥协中,必须守住核心事实:死者溺死于西山矿坑,后被移尸码头。

    笔尖落下,墨迹在草纸上洇开。林砚写得极慢,每一句都要斟酌用词,既要符合这个时代的认知框架,又要准确传达科学结论。

    阿蛮安静地在一旁整理样本,将确认的矿坑黏土单独装入木盒,其他样本分类收好。偶尔抬头看林砚写字,少年眼中满是崇敬——那些弯弯曲曲的字迹他大多不认识,但他知道,先生写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

    窗外传来更夫敲响未时的梆子声。

    林砚放下笔,吹干墨迹。三页文书,详细记录了从初验到比对的全部过程,重点突出了三个关键点:一、尸体口鼻泡沫为淡水溺亡特征;二、肺中“水虫壳”与矿坑水样相同;三、衣物泥沙与矿坑土质吻合。

    文书末尾,他特意加了一句:“以上诸证,皆可当堂演示,以证真伪。”

    这是给周文渊的定心丸——不是空口无凭的理论,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证。

    “走吧。”林砚卷起文书,小心放入怀中。

    阿蛮抱起装样本的木盒,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义庄。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林砚眯了眯眼,看向府衙方向。

    他知道,这份文书递上去,就等于把案件推向了不可回头的方向。矿坑、移尸、嫁祸漕帮——每一点都牵扯着复杂的利益网。周文渊会怎么做?是秉公追查,还是权衡利弊后选择掩盖?

    但无论如何,他必须把真相摆到台面上。

    这是法医的底线,也是他穿越至此,唯一能坚守的东西。

    长街尽头,府衙的朱红大门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林砚整了整洗得发白的仵作服,迈步向前。阿蛮抱着木盒紧跟其后,少年的脚步有些踉跄,但眼神坚定。

    证据已经齐备。

    接下来,就看这大雍朝的官场,容不容得下一份用科学写就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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