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救人之罪 (第3/3页)
庄门槛上抄了半个时辰。抄到最后,抬头问程见微:“怎么写结论?”
她说:“你自己写。”
“我怕写重。”
“那就只写看见的。”
御史又低下头。
最终,三方各自落笔。
南岭三仓粮实入柳、沣、平县,侵吞无据。
程肃未经改拨明令,擅改军粮去向,致北路两营断炊,挪用属实。
以未发行的定北兑票支付路费、填补仓差,造票属实。
是否借用了别人的印与信用、谁批准先行救灾、北路损失该记在谁名下,另查。
程见微把自己的名字签在最后。
笔尖落下时,她想起父亲在铁门里说“这一次该由我选”。
他不肯说的那部分,她没有替他藏。
也没有替他多认。
回城已经入夜。
刑部主事去送三方记录,年轻御史回台复命。赵长庚带着渡口抄本回西郊,临走前没有向程见微道谢。
那很好。
一张对父亲有利的结论,不该换来旧军的谢。
程见微没有直接回度支司。
她绕到从前的程宅。
宅门早换了主人,门槛上的铜钉被磨得发亮。十年前抄家那日,她坐在这里数人往外搬东西:两只箱、七卷画、父亲用旧的算盘,还有母亲留下的一面铜镜。
刑部清单后来只写一箱、五卷画。
算盘和铜镜都没有名字。
她当年拿自己记的数去找差役。差役说,罪臣家属没有署名,也就没有异议。
如今她能在御前留下名字,却还是不知道那面镜子去了哪里。
新主人家的孩子隔着门缝看她。
“阿姊,你找谁?”
“不找人。”
“那你看什么?”
程见微看着门槛。
“看以前少了什么。”
孩子不懂,门里有人叫他。他应了一声,关上门。
程见微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度支司。
韩维山还在值房。
他看完三方结论,先把“侵吞无据”压在镇纸下,又把“挪用属实、造票属实”推到她面前。
“你父亲若看见,会后悔教你认字。”
“他教臣女写供词时,应该已经后悔过。”
韩维山没有接这句。
“侵吞死罪可以申请复核。挪用军粮、私造兑票仍足以重判。你今日救不了他。”
“今日先把错的罪名拿掉。”
“剩下的呢?”
“他自己认。”
韩维山看了她很久。
门外忽然有人急报,兵部旧档房在重查北路断粮时找到一封封错匣的军令。
军令比程肃改拨粮路早两个时辰。
下令者是当年的东宫监军萧承晏。
内容只有十三个字:
弃青峡外城,退守北门,违者军法。
军令背面,另有一行四十日后补上的小字。
定北后营,全营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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