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万二千两 (第2/3页)
这只能洗去第一笔钱进入程家的推断。
不能洗去谁借程肃残印完成兑付,也不能洗去程肃十年前留下的格式为何仍能被用。
年轻御史把两件事分成两行。
狱后用印人,待查。
程肃旧格式责任,另查。
程见微隔着帘看见那两行字,第一次没有想把它们并回一处。
···
韩维山没有否认韩家得利。
“永安粮行后来把这批债分批转进韩家中间行与几处合作柜。”他说,“韩家收过中间费,也持有其中一部分债。若朝廷最终偿还,韩家会获利。”
长公主府女官问:“永安粮行是不是韩家的?”
“账上不是。”
“实际上呢?”
“韩家知道它,给过转押渠道,也从中得利。没有证据证明它只听韩家。”
韩维山没有把自己洗干净。
也没有认下没有证据的那一层。
他叫人取来最早的刻版工单。
“但永安敢收这一万二千两,不只因为韩家。”
工单后附着一套十年前的紧急票样。
先兑后核。
所附权益可随主票一并转押。
遇断粮、决堤与军情阻路,可先用官署旧样担保,事后补核受益人。
格式拟定栏里,写着程肃。
那时他还没有入狱。
也没有人使用凿角残印。
韩维山道:“后来的人换了票号,换了受款行,却不必重新发明一套合法说法。程肃十年前已经替他们写好了。”
帘外的程见微道:“紧急格式不是永久授权。”
年轻御史先看御前核定的回避范围。
这句话涉及公开通用版式,不涉及三张原单。
他准录为旁核异议。
韩维山道:“格式上没有停用日。”
“旧案结束以后应当缴销。”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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