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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一万二千两 (第2/3页)

    这只能洗去第一笔钱进入程家的推断。

    不能洗去谁借程肃残印完成兑付,也不能洗去程肃十年前留下的格式为何仍能被用。

    年轻御史把两件事分成两行。

    狱后用印人,待查。

    程肃旧格式责任,另查。

    程见微隔着帘看见那两行字,第一次没有想把它们并回一处。

    ···

    韩维山没有否认韩家得利。

    “永安粮行后来把这批债分批转进韩家中间行与几处合作柜。”他说,“韩家收过中间费,也持有其中一部分债。若朝廷最终偿还,韩家会获利。”

    长公主府女官问:“永安粮行是不是韩家的?”

    “账上不是。”

    “实际上呢?”

    “韩家知道它,给过转押渠道,也从中得利。没有证据证明它只听韩家。”

    韩维山没有把自己洗干净。

    也没有认下没有证据的那一层。

    他叫人取来最早的刻版工单。

    “但永安敢收这一万二千两,不只因为韩家。”

    工单后附着一套十年前的紧急票样。

    先兑后核。

    所附权益可随主票一并转押。

    遇断粮、决堤与军情阻路,可先用官署旧样担保,事后补核受益人。

    格式拟定栏里,写着程肃。

    那时他还没有入狱。

    也没有人使用凿角残印。

    韩维山道:“后来的人换了票号,换了受款行,却不必重新发明一套合法说法。程肃十年前已经替他们写好了。”

    帘外的程见微道:“紧急格式不是永久授权。”

    年轻御史先看御前核定的回避范围。

    这句话涉及公开通用版式,不涉及三张原单。

    他准录为旁核异议。

    韩维山道:“格式上没有停用日。”

    “旧案结束以后应当缴销。”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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