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他们怕的是判 (第2/3页)
“记在烟盒背面,记在鞋垫底下。”
“记不记得住是一回事。”
“肯记,是另一回事。”
“肯记的人,心里那个数就不是没有底的了。”
有一个人把刚才抄的那三行又看了一遍。
三点十分。
“今天这一样,是反着用。”
“怎么反着用。”
“那一回我算出来的,是他们出不去。”
“今天要算的,是他们出得来。”
苏丽娟把笔放下了。
她没有说话。
“那你说怎么讲。”姓詹的说。
“开一堂。”
“把不同情形下,大致是个什么区间,讲清楚。”
“讲的时候把算的路子摆出来。”
“哪一样加,哪一样减。”
“为什么加,为什么减。”
“谁讲。”
“不是我。”
“法条我不讲。”
“我不能讲。”
“为什么不能。”
“我讲了,是两样错。”
“头一样:我不懂,我讲错了,害人。”
“一百九十四个人听着,我讲错一句,那是一百九十四个人被我误了。”
“第二样。”
“就算我讲对了,也不该我讲。”
“为什么。”
“我是这个案子的嫌疑人。”
“一个嫌疑人站在那儿讲那些法条。”
“讲出来的,谁信。”
“就算有人信。”
“那也不对。”
屋里安静着。
苏丽娟看着他。
下午三点四十九分。
“那你干什么。”
“我只把人分类。”
“分类你做得了?”
“做得了。”
“那八百个人的话,我一句一句听过。”
“他们怕什么,我记在纸条背面。”
“谁在那边干过什么,通话记录上都有。”
“台上的人讲完一类。”
“我说一句:这一类里头,我们这儿有多少个。”
“再举一个例子。”
“例子隐去名字。”
“我不说他们该判多少。”
“我说他们是哪一类。”
“这两样差在哪儿。”
“差在:说他该判多少,那是替法院说话。”
“说他是哪一类,那是把他自己的事说给他自己听。”
“比方,台上讲完取现的那一类。”
“我说:我们这儿,取现的有三十一个。”
“再说一个例子:有一个人,做了十一个月,取过多少回,每回多少,他自己都记得。”
“我不说他叫什么。”
“我也不说他该判多少。”
“那三十一个人里头,做过取现的,听到这儿自己就对上了。”
“对上以后,他会去听刚才台上讲的那一段。”
“他会再听一遍。”
“听第二遍的时候,那一段就不是别人的事了。”
“他是哪一类,他自己心里清楚。”
“他不清楚的是:他这一类,在台上讲的那几档里头,是哪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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