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七章 最残忍一案  悍匪末路: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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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章 最残忍一案 (第2/3页)

停了。

    他杀人后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回旅馆后才洗掉身上的血迹。

    在涵三宫案之前,有一个更早的案子值得插入,作为对比。

    5月9日凌晨,33岁的刘女士从武昌棋盘街回粮道街鼓架坡的家。她刚进入小区院子,就感觉到有人跟踪。她步入单元门时,段国诚冲了过来,左手掐住她的喉咙,右手持刀,喝令她把钱交出来,并一把扯下了她的金项链。

    刘女士没有反抗。她低声说:“你要什么我都给。”她把包里的2100元钱交了出来。段国诚扯下她的项链,然后他将她逼进门栋,要求发生性关系。

    幸运的是,这时有两位居民经过门栋,段国诚不得不放下了她,跑走了。

    刘女士后来说:“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想过拼命呼救,但当时夜深人静,人们赶来需要时间。我当时暗暗揣摩凶手的犯罪心理,不停地讲话,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稳住他一边想办法脱身。”

    事后来看,正是因为刘女士开始没有叫,才让她活了下来。反之,如果她一开始也惊恐地大叫,很可能也会招来段国诚的刀。

    段国诚的刀不是针对“所有女人”,而是针对“尖叫的女人”。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他,决定了她能活多久。

    一位警方人士后来总结:“他仇视女性,特别是喜欢反抗的女性,越反抗他越疯狂。”

    刘女士后来在辨认时看到段国诚的照片,脱口而出:“就是他!”

    涵三宫案之后,武昌的恐慌到了顶点。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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