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四章 丁越凡的天道感悟和神通  异仙在都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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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丁越凡的天道感悟和神通 (第2/3页)

张载?所以,在丁家,除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没有人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和各种生存的权利和修行的权利。

    所以啊,不需要任何人为生民立命。丁越凡这个一界之主也不行。所谓的为生民立命,有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可以了。

    这个修士们自己制定的规矩就是天。表面上在为丁越凡负责,归根结底是为他们自己负责。

    第三句,为往圣继绝学。丁越凡尤其厌恶这句话。他同意老子的观点。

    一片树林,只能是参差不齐的,这才是天道。如果每一棵树都是同一种模样,同一种高度,同一种直径,那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而圣人实际上在做的就是这样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们也根本做不到。庄子所谓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其实说的不是杀掉圣人,而是谴责了圣人一心要泯灭人类的真性情。所以才造就了许多大盗。

    这里说的大盗,不单单是那种杀人越货的强盗,还包括盗取民心、曲解民意、甚至强取民意的上位者。

    也包括盗取他人成果,雀占鸠巢的奸徒!等等盗匪。丁越凡认为庄子的话有道理。

    但是并不会实行。因为,社会发展到现在,人的性情已经被各种圣人的、政治家的、政客的、甚至是贪官的、小市民的、市侩的言论给熏染得不知道都是什么东西了。

    就如同庄子本人也是个哲学家兼准圣人一样。圣人死了,就死了吧。他们的学问可以用来参考,不能当做万世楷模!

    绝对不能!但是,丁越凡认为,像蔡和、毕昇那样的人,才应该当做圣人一样对待。

    而且要大力宣传,在他们成就的基础上,不断革新进步。第四句,为万世开太平。

    只有这一句,深得丁越凡的激赏。世界大同,其乐融融,没有争端,没有杀戮,没有尔虞我诈和仗势欺人,没有贪污**,没有各种龌龊的圈子,没有争权夺利,没有各种的不和谐等等。

    这才是丁越凡想要的丁家最理想前景。可惜,他现在只能浅显地思考一下自己对天道的感悟,要想真正地感悟天道,还要经历更多的各种事情,甚至是磨难和生死瞬间才可能顿悟。

    现在他还有一个遗憾,就是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到妹妹,还有海若,还有自己名义上的徒弟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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