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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七十七章 社保大案 (第3/3页)

此案具体细节。

    杨星当然不会说我早就知道上海社保大案的结果,按图索骥倒推回来寻找蛛丝马迹。他先用和曾经的上海第一富豪,现在沦为阶下囚的朱紫宗恩怨谈起。当初朱紫宗伙同江浙一带富豪企图染指中星集团,被杨星狠狠反击了一把,不但把他的家业搞垮,还顺便狠宰了一刀他背后江浙一带以“金桥银路”为代表的半民间,半官方的富豪们。

    他在调查这些承包路桥的老板时就现,不少人原先是做庄股市或期市翻船后“神奇”复活,通过收购许多收费路桥再次飞黄腾达,这从商业角度来看几乎不可能,因为路桥建设投资巨大,一向是国企盘子里的菜,开放政策之前,国内公路历来以国营主体“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建设,在引进外资和民资的背景下,才展出相应的模式。

    bot就是杨星当初向山城政府推荐修建轻轨交通的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tot方式则是将现有已建成的设施转让给投资者,国营主体收回资金投入新的建设。这一模式一般不涉及项目的建设过程,避开了bot方式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矛盾,同新建项目相比,风险和矛盾有所降低。

    但事与愿违的是,在高公路“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强势干预,黑箱操作,公开公平竞争环境难以形成,“民营化”实验迅即成为官商勾结的场所,高公路等大型公共基建项目演变为权贵资本融资工具,案例频。

    <方式挪用建设资金,虚增建设成本,最终收买政府官员延长公路收费年限,继而干脆直接贿赂官员在建设期间用项目名义从金融和社保机构套出大笔资金投入其他领域投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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